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会议室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者:王桂艳2发布时间:2020-11-05浏览次数:48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教发中心”)主要用于开展提升教师教学质量与水平的教学沙龙、教学研讨会、教师座谈会、教学科研分享会、公开课、观摩课、新入职教职工培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以及中心日常会议等。为规范教发中心各个会议室的使用及管理,充分发挥教发中心的核心功能,为教师教学科研能力水平提升提供保障,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发中心各个会议室是专门用于开展“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等相关会议、研讨、交流、观摩等活动的地方,未经允许不得挪借他用。

    二、各部门申请使用会议室,需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提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使用申请表》。

    三、各部门使用会议室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部门必须派专人负责管理。会议室使用期间的防火、防盗、防灾等安全责任由使用部门负责。

    四、预定好的会议场所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有特殊情况,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告知教发中心,如未能按时到场,场地将不再保留。

    五、使用会议室前,活动承办部门应提前到教发中心(弘毅楼三楼人事办公室)借取会议室钥匙,各部门承办的活动,会场布置由承办部门负责。

    六、临时召开的紧急会议需要使用会议室,要及时向教发中心申请,教发中心将酌情安排。

    七、会议室安排中若发生冲突,原则上按教发中心接到申请时间或登记的先后顺序确定。若预定的会议室与学校临时安排的重要会议或重要接待活动发生冲突,应以学校重要会议和重要接待活动优先、以教发中心本身的会议和活动优先;其他部门会议冲突由涉及的会议牵头部门自行商议调整。

    八、各部门在使用会议室过程中必须服从教发中心人员安排,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使用、挪动、拆卸室内设施;不得随意悬挂、张贴会标、会议材料;损坏、丢失会议室内设施的要负责赔偿。除会议室内现有设备和物品外,会议所需其他设备或物品由会议承办部门自行准备。

    九、为了确保正确、安全使用电子设备,以防设备损坏,各部门应派专人学习会议室电子设备的操作流程。

    十、自觉维护会议室内卫生,使用完毕后,使用人员应及时清理会议场地,将桌椅等物品放回原位,关闭各种设备、电器、切断电源、锁好门窗,并及时归还钥匙。

    十一、如发现设备或其他物品有损坏,请及时告知教发中心并报修,以便其他会议按时进行。

    十二、会议室内设备物品未经教发中心批准,不得私自转借他人或挪借他用,若要借用会议室内物品,须填写《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物品借用申请表》,并及时归还。

    十三、严禁在会议室打闹、聚会、打牌、吸烟、吐痰、进餐等。

    十四、本规定由教发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学院相关制度执行,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会议室使用申请表.doc

      2.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物品借用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