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学生课堂行为规范

发布时间:2023-04-17浏览次数:10

课堂教学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理论,积累专业知识,培养专业技能的重要方式之一。为了规范学生课堂行为,建立良好的课堂秩序,特制订本规范。

第一条学生应按时到指定的教室上课,不得无故缺课、迟到、早退,上课时间不得随意出入教室。

第二条进入教室着装要文明、整洁,不能穿背心、运动短裤、超短裙或拖鞋等。

第三条学生因故迟到,经授课教师允许后,方可进入教室。

第四条上课认真听讲,保持课堂安静。不得随意讲话,不得看课外书籍、报刊,不得使用手机等各种通讯工具,不得做其他与本课无关的事情。

第五条学生听课时遇有问题或教师提问,应先举手,经教师同意后,起立提问或回答,态度要严肃认真,声音要洪亮。

第六条学生要爱护公共财物,不得在课桌、门窗、墙壁上涂写、刻划,不得随意搬动教学设备和课桌椅,不得私自使用各类教学用计算机、投影仪等。如造成损坏,必须按价赔偿,情节严重的按管理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七条学生要注意保持教室环境卫生,课前要擦净黑板和讲台,离开教室要整理好桌椅、关好门窗、关闭教室电源。严禁在教学楼内吸烟、吃食物、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

第八条本规范自2010101日起施行规范由教务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