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春季学期教学活动相关事项的说明(教师版)

发布时间:2024-02-20浏览次数:10

   天财珠教通字〔2024〕12号


   各部门、各单位:

   1.本学期实行五天工作制。2020级、2021级、2022级、2023级有课学生在第一周(2月26日)开始正式上课。教学周为第一周至第十八周(第十八周为随堂考试周),第十九、二十周为期末考试周;任意选修课教学周为第二周至第十七周(第十七周为随堂考试周)。

   本学期各授课单元时间安排如下(每节课中间十分钟休息时间取消):

   第一单元:08:30-10:00

   第二单元:10:20-11:50

   第三单元:13:30-15:00

   第四单元:15:20-16:50

   第五单元:18:00-19:30

   第六单元:19:50-21:20

   2.任课教师需在开课前进入教务系统下载本学期学生名册。因部分学生学籍异动,学生名册已做更新调整,请使用最新版学生名册。

   3.教师须严格按照课表授课,不允许无故调停课、迟到及提前下课。

   4.任课教师应充分履行课堂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课堂管理,做好学生考勤及课堂管理工作。无特殊情况,原则上用超星学习通进行学生考勤管理。

   5.教师围绕教学大纲开展授课,科学使用教材。第一次上课,教师要检查学生教材准备情况,要求学生上课期间要备好教材,切勿使用盗版教材或内容未更新的旧版教材。  

   6.学生总评成绩一般由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和期末成绩综合评定。有期中考试的课程各部分所占比例为平时成绩占10%,期中成绩占30%,期末成绩占60%。没有期中考试的课程各部分所占比例为平时成绩占30%,期末成绩占70%。进行成绩核算改革的课程,经系(部)和教务部审批,成绩核算比例可另行确定。平时成绩由课堂表现、平时测验、课外作业、出勤情况等构成。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以百分制记分的课程,合格标准为 60 分。

   7.任课教师采用线上或线下的方式做好学生辅导答疑工作。要明确告知学生辅导答疑的时间、地点或线上联系方式。

   8.任课教师所授各门课程需要编写相关教学日历及教案,并在开学前第一周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教学日历交至教学单位,并由所属教研室进行检查存档。(同一教师上同一门课多组,只需要编写一份教学日历及教案,但需在日历授课班级中标注。)

   9.班车发车时间:

   07:00   财大本部——珠江学院

   12:00   珠江学院——财大本部

   13:30   财大本部——珠江学院

   17:00   珠江学院——财大本部

 

 

                                  教务部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