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9浏览次数:10



天财珠教通字〔2024〕32号



各部门、各单位:

   为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加强学术道德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方案》(院教字〔2021〕3号)工作安排,结合实际情况,现将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分为教学单位抽检和教务部抽检。

   原则上各教学单位于2024年5月10日前完成抽检工作,部分毕业生人数较多的教学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至2024年5月15日。

   教务部于2024年5月24日前完成抽检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教学单位抽检

   各教学单位成立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工作组,由教学单位院长担任组长,组织本教学单位抽检工作,制定抽检工作安排。

   各教学单位的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比例不低于50%。重点检查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情况、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学术规范五个方面。教学单位抽检评议为“存在问题”的毕业论文(设计)要及时通知指导教师和学生,并在一周内完成整改。

   (二)教务部抽检

   教务部确定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组专家名单,原则上抽检工作评议专家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担任本教学单位的主任、教研室主任等职务。

   论文(设计)抽检的比例不低于20%。抽检毕业论文(设计)首先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总文字复制比超过30%以上的毕业论文(设计),将直接认定为“存在问题”的毕业论文(设计),不再进行专家评议。

   专家对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议。每篇论文(设计)由三位专家进行评议,填写《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表》(附件3),提出评议意见,对认定为“存在问题”的毕业论文(设计)做出具体说明。

   教务部抽检结果为“存在问题”或有修改意见的毕业论文(设计)须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由导师与各教学单位负责把 关。认定为“存在问题”的毕业论文(设计)修改后再次交由专家评议,如仍存在问题,依据《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做出处理。

   若对专家评议结果或专家意见存在问题,可向教务部进行申诉。教务部组织专家就申诉事项进行复核。

   三、材料提交

   抽检工作结束后,各教学单位整理好以下材料:

   (一)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安排

   (二)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组成员名单(附件1)

   (三)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登记表(附件2)

   (四)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情况汇总表(附件4)

   (五)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总结

   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教学单位公章)于5月28日前提交至教务部教学管理科。



   附件:

   附件1: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组成员名单.docx

   附件2: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登记表.xls

   附件3: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表.doc

   附件4: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情况汇总表.xls






教务部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