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育新风尚·第一届珠江美育教学成果展征集通知

作者:来源:教育评价与专业建设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05-16人气:10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精神;为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美育师资队伍和课程建设,展现高校美育工作成效,深化美育评价改革,学院美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公室”)特举办第一届珠江美育教学成果展,由艺术学院、评建办、团委等部门组织实施。

成果展以“美育新风尚”为主题。本次美育教学成果展征集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成果展征集类别

第一大类:美育教学成果类

(一)报送内容

1. 美育课程建设报告。

2. 突出美育教学实绩与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的成果。

3. 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先进文化教育的成果。

4. 提升美育教学质量,改进美育教学内容方法的成果。

5. 公共艺术课程和艺术实践活动成果。

6. 实施“以美育人、立德树人”教育教学的总结报告。

7. 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院美育成果。

8. 自主开发编写的美育学科校本教材(样书)和精品课视频(精选)。

9. 三年来参加全国美育教学成果展评获奖公报、参加各级大型展演获奖图证。

10.影视作品、文学作品、美术作品、好故事等形式展示成果。

(二)报送要求

一律采用电子版报送,可报送单项或多项成果。文字类成果报告限2000——4000字之间,视频影像类时长限15分钟内。成书与图片不限数量,单张图片为600x800像素。

 

第二大类:美术类

(一)报送内容

1. 教师或学生创作的广告、环艺、时装与其它艺术设计类作品。

2. 教师、学生创作的以中华传统文化和民族艺术为主题的美术、书法、摄影、设计等作品。

3. 传承本土文化艺术的经验图文总结(如:木刻、泥塑、陶艺等)。

4. 开发的具有本土特色的美术校本教材(成书)。

5. 校园文化艺术展览展示的视频图文材料。

6. 教师美育教学的教研论文、教案设计、教学反思、教学课件、视频等成果,个人完成的美育类学术著作、文学艺术作品(成书)。

(二)报送要求

一律采用电子版报送,可报送单项或多项成果。文字类成果每篇限2000——4000字之间,视频影像类时长限15分钟之内。成书与图片类不限数量,单张图片数据量不超过1MB。

 

第三大类:音乐舞蹈戏曲类

(一)报送内容

1. 开发的具有本土特色的音乐校本教材(成书)。

2. 传承本土文化艺术的经验图文总结(如:当地民歌、舞蹈、演唱、器乐演奏、朗诵等)。

3. 师生原创的现代音乐、舞蹈、戏曲等作品、歌曲MV、有主题的DV、有主题的DV节目及手机视频。

4. 校园文化艺术活动的视频图文材料。

5.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传承和实践的展示性成果(如:国学经典诵读、古典诗词吟诵演唱等)。

6. 教师从事音乐、舞蹈等美育教学的教研论文、教案设计、教学反思、教学课件等成果。

(二)报送要求

文字类成果每篇限2000—4000字之间,视频影像用mp4、

wmv\VR、3D等,音频格式用MP3、WMA、OGG、MAV等。成书(拍照)与活动图片不限数量,单张图片数据量不超过1MB。视频类节目,须附上参与视频制作的编导、制作、演员等人员名单。

 

第四大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类

(一)报送内容

1. 教师组:教师美育探索总结、实践体验、教学案例、教学设计、课件制作等。

2. 学生组:以中华传统文化为主题的作文、吟诵表演和民族特色的舞台节目、校园歌曲、书法、绘画等。

(二)报送要求

一律采用电子版报送,可报送单项或多项成果。文字类成果每篇限2000——4000字之间,视频影像类时长限15分钟之内。成书与图片类不限数量,单张图片数据量不超过1MB。

 

二、参报对象

 申报者为学院教职工、大一至大四年级在校学生。

 

三、奖项设置

各大类成果均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对学生获奖作品设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

      

四、报送时间

报送时间为通知发布之日起,截至2022年6月10日。

 

五、报送方式  

请参展申报者按类别填写报送清单(见附件1、2),连同作品报送至本届成果展唯一指定邮箱:zhujiangmeiyu@126.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成果类别-作者(教师/学生)-作品名称,例如“美术类-张三(学生)-夏天的校园”。

 

六、成果评选

根据活动统一安排,项目办公室将组织专家评审,分别评选出四大类美育教学成果奖项。

获奖名单将于评审结束后在珠江美育公众号公布,敬请扫码关注:

基于各大类作品评审结果,评审专家组将择优推荐参加全国美育成果展。


七、报送须知

(一)作品内容须符合时代主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向上,表现正能量。作品以提高大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助力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参展申报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方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否则,一切后果由申报者自行承担。如参展作品违反相关法律、涉及著作权等问题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项目办公室将取消该作品参展权、取消所获奖项。

(三)学院有权对征集作品进行新闻宣传、展览展示、网络推广等,申报者享有署名权。

(四)凡申报者,即视为已同意本通知所有规定,项目办公室保留对各项条款的最终解释权。

 

联系电话:

艺术学院滑寒冰、齐智玲:022-22413305

评建办   刘琳:022-29666710

团委     张亚欢:022-22426062

 

附件1:教师报送清单.doc

附件2:学生报送清单.doc

 

 

 

 

学院美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