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考勤管理规定

发布者:苏丹发布时间:2014-11-01浏览次数:12

    一、考勤周期

     上一月度26日至本月25日。

    二、考勤天数

    (一)专任教师:根据学院专任教师三天坐班制,各部门按照实际坐班情况上报;

    (二)兼职系主任、专家督导组成员考勤依据学院要求的来院次数上报;

    (三)行政人员:每周报送考勤天数为6天(周六考勤按全天报送),如遇法定节日倒休,按实际上班情况填报。

    (四)特殊岗位人员:根据所在岗位规定天数填报考勤。

    三、上报时间

    (一)各部门须于每月25日将考勤整理完毕,并于当日17:00前将纸质版考勤及加班审批表等报送人事部;

    (二)上报考勤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考勤须在放假前一天报送。

    四、填报要求

    (一)《考勤表》须按要求按实填报,不得延报、误报、漏报、瞒报;

    (二)教职工本人需在《考勤表》的“本人签字”栏签字确认,不得代签;

    (三)《考勤表》、《加班审批表》等材料审批手续必须齐全,由考勤员、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印章后报送,部门负责人如因出差等情况不能签字的,须提前告知人事部,并于事后及时进行补签;

    (四)考勤表中凡注明请假的人员,必须同时报送内容完整、审批手续齐全的《请假审批表》,病假须提供三甲医院开具的建休证明。以上材料若不能及时报送,将按缺勤处理;

    (五)对于不满足考勤上报要求的部门,上报材料须返回重新填报或补充,并于当月26日12:00前报至人事部。因考勤报送不及时、不规范原因造成本部门人员工资不能按时发放的,各部门相关责任人承担。

     五、报送考勤员名单

    各部门考勤员不得随意变更,因人事变动需变更,提前报人事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