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师德档案移交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卉发布时间:2023-03-08浏览次数:10

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学院师德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有效保护、利用档案资源,更好地服务学院各项工作,根据《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师德档案建设与管理办法》(津财大珠院发〔2022〕48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师德档案归档工作通知如下:

一、移交时间

2023年3月8日(周三)—2023年3月21日(周二)。

二、移交对象

学院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移交材料分类

(一)承诺类材料:教职工师德承诺书等;

(二)检讨类材料:个人检讨书、保证书等;

(三)计划类材料: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个人年度工作计划、规划等;

(四)考核类材料:教职工师德考核述职报告、考核登记表、评价表等;

(五)奖励类材料:获奖表彰决定、荣誉证书复印件等;

(六)处理处分类材料:处理决定、处理过程中形成的调查类材料、处理结论等;

(七)培训类材料:个人学习笔记、学习心得体会、结业证书等;

(八)其他材料:有关师德情况的其他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移交材料纸质版要求纸张规格为A4标准,每位教职工须认真填写《教职工师德档案文件目录》,同时发送电子版至党委教师工作部邮箱:dwjsgzb_zj@126.com;

(二)移交材料必须完整,要认真检查,不缺页、漏项,涉及多页的材料须装订;

(三)奖励类材料复印件须所在部门审核材料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加盖部门章确认后提交,其他移交的文件材料须为原件;

(四)教职工师德档案一人一档,档案袋封面右侧需用黑色白板笔填写姓名,移交材料须按目录顺序装入档案袋后提交;

(五)各部门、各单位须指派专人对所辖教职工师德档案统一进行核查、梳理并填写《师德档案员信息登记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移交的材料严格符合规定,同时发送电子版至党委教师工作部邮箱:dwjsgzb_zj@126.com;

(六)各部门、各单位办理师德档案交接时须以部门为单位填写《师德档案材料交接单》,一式两份,移交部门和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部)各留存一份,同时发送电子版至党委教师工作部邮箱:dwjsgzb_zj@126.com;

(七)请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时间要求将相关材料准时提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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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