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作者:来源:实验教学中心发布时间:2023-09-25人气:10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校有关规定以及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明确实验室安全防范的重要意义,防患未然,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实验室优良的安全环境,保证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正常进行,特签订本责任书。

认真执行学校制定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观念,坚持“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责任心,克服麻痹思想,时刻提高警惕,实验前对参加实验的学生积极进行安全教育。

实验室使用人员实验后负责检查门窗、水电设施等,消除水、电、火灾等安全隐患。

实验室管理人员每周进行实验室常规检查,节、假日前对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进入各实验室从事教学活动的教职员工须保持实验室肃静,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不准在实验室内吸烟、乱丢杂物。

实验工作的进行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未按操作规程或不听从实验室管理人员指导而造成安全事故或仪器设备的损坏等事故者,由当事人负责。

实验完成后,应对实验设备及实验场地等进行清理,及时归还归位。

未经允许,不准带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外来人员来实验室工作的,须由实验室管理人员陪同,并遵守实验室各项规定。

9.发生事故时,必须及时上报,不许隐瞒或拖延。突发重大事故发生时应执行应急预案或按学校指示处理。

10.实验室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一定的防盗装置和消防器材,并长期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消防器材存放要醒目易取,不得移作它用或随意挪动。实验室管理人员应熟悉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责任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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