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协会章程

来源:体育部发布时间:2013-05-15浏览次数:0

 

1、篮球社社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篮球社团是隶属于校团委的学生社团组织,于2006年呈报核准成立。其专业活动接受校团委及学工部的指导和管理,受社团联合会监督。
第二条 本社团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普及瑜伽精神,提高广大学生身体质为目的,以打造完美心态,塑造健康人生为宗旨。
第三条 本社团应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校规校纪的前提下开展活动。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凡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在校学生,承认本章程,愿意履行会员义务,经正式注册后,均可成为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篮球社团社员,定期参加社团活动。
第五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二)免费使用社团各项教学器材的权利。
(三)对社团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进行批评和实行监督的权利。
(四)行使表决权、选举权,享有被选举权,大会中享有发言权、表决权。
(五)得到社团干部帮助的权利。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校规校纪及社团规章制度。
(二)积极支持本社团的工作,参加社团组织的活动,维护社团声誉。
(三)尊重他人隐私,对涉及他人隐私的事情,做到严格保密。
(四)爱惜团内所有教学器材。
第七条 训练期间,社员应自觉按时到场,无故缺席三次者按退会处理,以保证本社团活动顺利进行。
第八条 如有退会要求,到秘书处划名,会费不予退回。
第九条 本社团提倡以学为主,社员在训练期间,如与学习有冲突,以教学为主。
第十条 正式社员如有品行不良或触犯校纪校规者,本社将取消其正式社员资格,并移交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本会馆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原则。
第十二条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篮球社团日常工作由社长具体负责。社长应负责社团发展规划,整体把握各部活动,随时监督、调整协会发展,制定协会每学期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第十三条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篮球社团下设秘书部、宣传部、组织部、财务部四个部门。各部门具体职能如下:
(一)秘书部:主要负责会馆活动记录工作,将一切文本资料及人员统计整理记录,档案入库;完善社团操作手册;做好社团内部会议记录。
(二)宣传部:主要负责会馆的各项宣传活动的策划及实施,根据各部要求及时做好宣传;同时通过网站、杂志、宣传栏、广播站等各种宣传媒介,扩大社团影响。
(三)组织部:主要负责与社团联合会协商活动地点,时间,场地等问题;协助社团联合会做好大型社团联合活动。
(四)财务部:主要负责向社团联合会申请活动经费及日常开销;清点社内财产,做好记录。
第四章
   会议
第十四条 本社团常规会议分社员大会、干部会议。
第十五条 社员大会于每学期初、学期末固定召开一次,由社长主持召开。社长于学期间视实际需要或经半数以上正式成员要求,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第十六条 干部会议每月固定召开一次,由社长主持召开。此外,如活动需要,由社长召开临时干部会议。
第五章 选举罢免
第十七条 社长候选人资格如下:
(一)校规中明文规定社团负责人必备条件。
(二)本部正式成员。
(三)具有服务热忱、有领导筹划能力者。
第十八条 社长候选人产生程序如下:
(一) 自愿参与竞选者。
(二)由上任社长推荐者。
(三)由正式成员五人以上联名推荐者。
(四)若无上述情形时,则于投票当日开放自由报名。
第十九条 社长选举于每学年下学期期末社团大会中,以不记名投票方式产生。
第二十条 社长候选人于选举前两周开始提名。并于选举前一周,方可开展宣传造势活动(拉选票)。
第二十一条 副社长人选由上届骨干面试,通过后方行使其职权。除副社长一人外,各部骨干由正式成员名单中,公开筛选。
第六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本社团活动经费及日常开销主要来源于会员会费。
第二十三条 本社团活动器材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第二十四条 本社团经费会费应全部用于社团建设及活动,严禁贪污挪用,如有此情况,一经核实,将由骨干研究作出处罚。
第二十五条 坚持公开透明的财务制度,每学期公开一次明晰的账目。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社团章程的最终修改权和解释权属于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篮球社团。
第二十七条 本社团章程自2008年11月1日起施行。
2、足球社社团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足球活动中心是由珠江学院足球爱好者自发组织的学生团体,是一个业余性体育团体。“
第二条
  本社团口号是“在快乐足协会,享受快乐足球”。致力于足球活动在大学校内的普及,从整体上提高我校学生的足球水平。
第三条
  本社团的主要活动及任务有:裁判员培训,足球队员培训,校队选拔工作以及组织校内各项足球赛事及其他文体活动。
第四条
  本社团服从学校领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 社
  员
第五条
  社员的入社。凡是承认本社团章程并遵守校规的在校学生均可申请加入本社团,经本社团相关理事面试合格后即成为本社团社员。
第六条
  社员的权利
1.本社团的会员享有参加本社团举办的条项活动的优先权及相关优惠待遇。
2.社员享有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和监督权。
3.社员享有在社团内的选举和被选举权。
第七条
  社员的义务
1.维护社团荣誉,遵守本社团的章程和和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本社团举办组织的各项活动,及时完成本社团委托的任务。争当遵守校规校纪及维护赛场纪律的模范。
3 .维护社团的公共财产不被他人损坏。
4.按规定及时缴纳社费。
第八条
  社员的退会。社员有退会的自由,会费不予以退回。(如遇特殊情况,须经理事会商讨通过后方可退回。)
注:凡违背本社团章程或有关规定的,及一学期内从不参加本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本社团将给以除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社团坚持民主协商的组织原则,最高决策机构为理事会,执行机构为各职能部门。
第十条
  理事会的组成
1.本社团在职正式干部。
2.上一届社团社长、副社长及各部正部长。
3.一年内表现突出的优秀干事。
第十一条
  满足本章程第十条,第1、2点的社员,自动成为理事。满足本章程第十二条第3点的社员经相关理事提名,提交社员大会及理事大会审核通过后,即成为本社团理事。
第十二条
  本社团理事任期一年,期满可申请连任。经理事大会表决通过即可。
第十三条
  本社团理事会理事长由在任社长担任。理事会成员原则上不超过30人。
第十四条  理事会职能。
1.负责审议修订本社团的具体规章制度;
2.负责领导本社日常工作事务;
2.负责召开社员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3.负责人事的提拔及罢免。
4.监督本社团的财务及各项活动。
第十五条
  本社团的代表人社会长。
第十六条
  本社团的社长。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七条
  社长的职能
1.全权负责本社团的工作。
2.主持社员大会、理事大会,并向理事大会汇报工作,执行理事会的决议。
3.提名本社团副社长,由理事会表决,并指定专人(必须为本协会干部)管理财务。
第十八条
  副社长协助社长工作,会长不能履行其职务时,由会长指定的副会长(或干部)代行其责。
第十九条
  各职能部门部长。由社长提名,理事会表决,任期为一年;各部门的副部长由部长提名(特殊情况下,可由会长提名),理事会表决,任期一年。
第四章
  人事制度
第二十条
  本社团按级别分为理事、干事、社员。
第二十一条
  干事的任免
1.本社团的干事面向本社团全体会员招收。凡未违纪受处分的同学均有资格成为本社团干事。
2.社员入会后,经两个月考察期结束其期间参加社团活动的表现情况,由常委会提名,理事会审核批准后,即可成为本社团干事。
3.如遇特殊情况,可面向社团之外吸收干事,经社长及相关部门部长同意,理事会表决,即可成为本社团的干事。
4.凡违背本社团章程及相关职能部门制度的干事,经理事会表决可取消其干事资格。
第二十二条
  理事的产生。(见第十一,十二条)
第二十三条
  社长的任免
1.会长的产生。(见第十七条)
2.有1/2以上的理事要求。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二十五条
  本会的活动经费来源
1. 学校拨款
2. 组织比赛所收报名费
3. 由社团社员缴纳的社员费
4. 其他一切合法收入。
第二十四条
  社团经费开支主要以少花钱,多办事为原则,有日常办公开支,会议、宣传、
资料、出刊及组织各种活动等正常费用。
第二十五条  协会财务内部管理
1. 严格执行财经制度
2. 建立健全财务帐册并由专人负责.
3. 社团日常开支由社长审批,重大活动开支由常务理事会研究
3、网球社社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社团性质:本组织全名是“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网球社”,以校内喜爱网球运动的学生为基础而创建的社团组织。接受院团委和院社团联合会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
第二条 社团目的: 为爱好网球的广大同学搭建一个交流的平台。
第三条 社团宗旨:丰富校园文体娱乐活动形式,积极开展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充分发挥学生第二课堂作用,为校园文明建设服务。
第二章 成员
第六条 成员资格:本校在籍学生,对网球有浓厚兴趣的学生均可申请加入,审核成员基本准则;有足够的热情和自信,善良,文明,有责任感,努力上进,遵守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学生守则和本社团章程。
第七条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一)获取参加本社团的培训班和举办的活动资格。
(二)社团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向理事会提出意见或建议。
义务
(一)遵守本社团章程,接受本社团领导。
(二)积极参加本社团的活动,听从社团安排。
(三)对外积极树立本社团的良好形象,为社团的发展出谋划策。
(四)按时缴纳会费注册。会员中途退出,需向理事会上交说明,已缴纳的会费按规定不予退回。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本社团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两名。理事(队长)若干,任期一年。理事会由理事(队长)组成。社团成员分为初级、中级、高级组,队长各一名。
第八条 社长,理事产生办法:
(一)社长在院社团联合会监督、考核下,经社团全体大会选举产生。确定后,报院团委、院社团联合会备案。
(二)理事由社长提名,经社团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三)理事会成员任职期间,因各种原因造成职务空缺需要增补成员的,按以下程序进行。社长空缺的,有理事会提名推荐人选,并向全体会员通报;理事空缺的,由社长提名,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并向全体会员通报。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理事会成员,采取直接罢免方式;
(一)组织的活动违背社团章程。
(二)在社团内部拉结派,造成社团内部不团结的。
(三)将社团经费作不当使用的。
(四)作风不正派,严重影响学院社团名誉的。
(五)累计三次无故不参加社团和理事会举办的活动或会议的。
(六)以社团名义谋一己之利的。
第四章 管理制度
第十条 每学期全体成员大会
学期初召开全体大会:新成员作自我介绍,技术展示交流。社长发言,布置本学期社团日常训练及活动内容。的一些工作要求;发放会员证。
学期末全体成员大会:理事会作学期工作总结报告,听取各会员提出的要求或意见,罢免和选举产生理事会,对一些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各会员展示本学期学习到的技术动作。
第十一条 连续三次无故缺席训练及活动者,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二条 社团成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活动,听从安排,私自在规定之外的时间及地点活动的,产生的后果自负。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归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网球社。
第十四条 社团章程未免有简略或不尽之处,日后由理事讨论通过尽可能把章程更完善。
第十五条 本章程批准之日起实施。
4、乒乓球社社团章程
  成立本社,旨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故特设几条制度,望广大社员遵守!
1、在举行社团活动中,不可无故缺席,有事务必请假。
2、会员须遵守社团章程和社团管理制度,听从社长安排,若有分歧,可以相互调节。
3、社团成员参与社团内部举行的活动须为50%以上,低于50%者,视自动退出社团。
4、社团开展活动,各社员应听从安排,有异议者相互调解。但在举行活动时,不可自主离去,有事请假。
5、器材使用需谨慎,损坏器材者,应自己负责赔偿。社团鼓励自带器材。
6、关于活动场地,应随时保持清洁,不可乱扔垃圾。
7、社团每学期至少有一次面向全学校学生的活动,大家应积极响应。如果有谁想出什么活动,可向社长建议,界时,社团讨论。
8、活动时自己私人财物应妥善保管好,若有丢失,自行负责。
9、社团成员之间应相亲相爱,和睦相处,不可发生不文明的行为。
10、社团实行民主管理,若有重大事件,可开会投票决定,望大家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和遵守义务。
5、羽毛球社社团章程
  羽毛球社社团规定:
1.
    组织活动时,各部长必须与社长配合好,组织好每次活动。
2.
    2.活动时,学员自备球拍,羽毛球由社团提供。各部长和社长不能缺席(特殊情况除外)
3.
    每学年收取社费15-20元,一律由副部长(即财务部部长)保管,并做好相关记录。
4.
    社团活动时,社员得准时参加,并做登记;因有事不能参加活动的社员应提前与社长说明;
5.
    每年组织一次比赛或联谊,以丰富社员的课余生活。
6.
    社团每周至少活动一次,不能如期活动时应及时通知好社员。
7.
    社团活动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并积极与社团配合。
6、跆拳道社社团章程
  本协会的宗旨是强身健体,磨练意志,弘扬武德,陶治情操,提高我院学生的素质,丰富我院同学的文化生活,完善我院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协会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使组织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
           
本条例。
第二条:本协会的活动要在院团委和学办的许可范围内开展,并受社团总会
监督。
第三条:本协会服从院纪院规,并且积极配合学校有关活动的开展。
                    第二章     协会成员
第四条:凡热爱跆拳道,遵守本章程,热情支持和积极参加本协会活动的同
学,均可按入会程序报名入会。
第五条:会员在协会里的行为活动均不得违反学校纪律,如严重违反学校纪
律,由组织机构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场研究作出处罚决定。
第六条:本协会对会员的处罚分为警告和开除会籍。
第七条:会员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会员须为维护本协会的声誉和发展而努力,不得做出有损协会名誉
或不利于协会发展的事情。
第九条:训练期间,会员应自觉按时到场,不应无故缺席三次者开除外,以
保证本协会的活动顺利开展。
第十条:会员在训练时,要能吃苦,要有坚强的毅力,要尊重教练,听从指
导,虚心学习。
第十一条:本协会提倡以学为主,会员在训练期间如与学习有冲突,以教学
为主
第十二条:会员在每学期考试中有挂科现象者,本社团将取消该生训练资格。
第十三条:会员不得拉帮结派,不得打架斗殴;影响恶劣者,一律开除其会籍
第十四条:会员应尊从“以礼始,以礼终“的跆拳道武德,会员之间要互相
帮助,互相学习,互相尊重,不得有卤莽行为,以免误伤。
第十五条:会员应按时交纳每学年经费,若不能按时交纳,将视为自动退会。
             第三章    协会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指导教师一名,会长一名,另设副会长两名, 及各部门负责人四名
  
             第四章    协会经费
第十七条:协会活动经费视具体情况,每学年向会员招收,数额视情况而定,毕业班除外。
第十八条:协会的经费主要用于本协会的活动开支,凡数额超过十元的开支,须经委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九条:本协会的经费,严禁贪污挪用,如有此情况,一经核实,将由委员研究做出处罚。
第二十条:协会经费将定期进行帐款核对,以保证协会经费的安全使用。
7、轮滑社社团章程
(一)社团名称 :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轮滑社
(二)宗旨、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
为了广大轮滑爱好者提供一个融洽而为稳定的交流平台,为他们参与各种平花竞技比赛、技术交流、资源共享创造有利条件!推动财经大学珠江学院轮滑运动的发展,发扬奥林匹克精神,推广健康竞技,公平竞争的理念,发扬团结协作、努力拼搏的精神,秉承发展轮滑运动,为天津地区轮滑运动事业做理想贡献的思想;以正确引导高校学子参与轮滑运动为目的;提高天津财经大学轮滑运动整体水平,以加强高校之间的轮滑运动交流,服务广大高校轮滑运动爱好者 为宗旨。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特组建主推平花的轮滑社团。
组建一支强有力的队伍,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前提下,在有组织、有纪律的条件下将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以及周边爱好轮滑运动的同学联合起来,在学校允许的范围之内进行活动和比赛,以天津财经珠江学院的名义参加社会上发起的轮滑运动比赛,并组织一定的轮滑友谊比赛,促进我们广大轮滑运动爱好者的水平,体现出一代青年人的精神与活力!
(三)学生团体类别:
体育健身类社团
(四)团体成员资格及其权利和义务
资格:
①首先必须是具有本校学籍的在校学生。
②志存高远,坚定信念,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③热爱祖国,服务人民,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增强社会责任感,甘愿为祖国为人民奉献。
④勤奋 学习 ,自强不息。最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严谨求实;积极实践,勇于创新;珍惜时间,学业有成。
⑤遵纪守法,弘扬正气。
⑥诚实守信,严于律己。自尊自爱,自省自律;
⑦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热爱劳动,珍惜他人劳动成果;生活简朴,杜绝浪费。
⑧热爱生活,保持心理健康;磨砺意志,不怕挫折,提高适应能力;
权利:
①人人平等,自由民主,没有特权。
②轮滑运动社联成员享有监督社联履行其职责的权利。
③社团成员享有提出意见和合理 建议 的权利。
④社团成员提出的有利大家发展的建议,该成员有权利享有相应奖励的权利。
⑤社团成员享有参与社联组织的活动及赛事的权利。
⑥社团成员享有社联提供的各种优惠政策的权利。
⑦社团成员享有投票权、表决权及申辩的权利。
义务:
①社团的成员组织和成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不得有违反法律的行为和不道德的行为。
②各成员组织和成员得破坏社团声誉和做有损社团形象的事。
③各成员组织必须按时、保质的完成社团分配的活动组织、宣传运作、赛事筹办等各方面的一切事务。
④成员组织必须本着服务本校轮滑运动爱好者的态度,切实做好为社团成员的服务工作。社团成员必须定期注册,积极参加社联组织的各项活动赛事。
(五)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产生的程序及权限:
①若社团成员的行为触犯了国家法律法规,则应当依照法律条款接受法律的裁决与判罚。情节特别严重者,开除其社联成员的身份。
②若社团成员违反了社联的规章制度,或有对社联形象声誉造成负面影响的行为,情节特别严重者,开除其社团成员身份。
③社团成员必须团结一致。(只有团结才能生存)
④社团成员禁止欺骗性行为!
⑤禁止损害本社团及社团成员的名誉和利益的事,如有违反,视情节严重而定!
社团机构:
                       
①理事会:为最高管理机构,有社团主要负责组织人员组成。社联是最高权利机构为轮滑运动社团理事会。负责管理其他各部门。
定期举行理事会会议,讨论和制定社团事物及活动方案,分配活动任务,总结和交流管理经验,进行统筹性的管理。
②策划部:负责协调学校轮滑运动团体的比赛活动,大赛报名宜,各高 校团体间的交流活动。
组织和发展社团人员,扩大社团人力资源。
每半月或一个月进行比赛交流活动,申请教室,组织会员和爱好者进行精彩比赛观看,讲解和讨论活动。
③宣传部:负责校社团对外宣传工作及赛事的宣传工作,对社团组织和参与的赛事进行宣传并对外界宣传,提高社联及社联的赛事的知名度,扩大社团影响。
在社团成立,招新,组织比赛等事务前可进行如下安排:
在校内适宜位置挂起宣传条幅;在每栋寝室楼的黑板上写文字宣传;积极组织联系校记者投稿进行报道宣传;如有相关社会机构赞助,可以进行传单宣传;将宣传资料交于各院校各班级负责人进行宣传工作;委派宣传人员到各班级进行相应的宣传活动工作。
④技术部:负责组织内部的能力提高训练和比赛活动,及参与外界赛事,维持比赛现场的秩序,确保社团组织的各项赛事活动组织有序,能够顺利进行。
赛前制定大赛规则,负责大赛裁判(负责裁定和记录比赛过程及结果)和秩序的维护人员(维护大赛有序进行,防止突发性事故的产生)的组织。
⑤外联部:负责对外联系工作,让社联和其它轮滑运动社联和外界之间能够更好的沟通和较量,为赛事联系赞助以获得资金和物质支持。 管理和记录社团经费的支出。联系老师对社员的思想以及轮滑运动进行指导。
⑥社长:全面负责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轮滑运动社联社团各方面的工作,并协调其内部各部门工作。
⑦副社长:协调社团内部各部门工作,主持社团日常事务。
社团的成员组织、成员及加入方式。
(六)财务、经费使用的原则:
经费来源:
①社员会费,社团社员在加入社团时收取一定会费,用于社团日常事务及
②外联部对外要求社会组织支持,组织人员与商业单位联系,拉得社会组织对我社的赞 助。
③申请得到学院的支持。
经费管理:
①支出指导老师的所需的费用。
②部门日常用务,如表格及其它文件打印,社员凭证制作等。
③赛前制作宣传海报、贴示、条幅。
④赛时社员参加本社的费用。
(七)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条件:
①必须是具有本校学籍的在校学生。
②热爱轮滑运动,而且有过硬的技术水平。
③在学校没有任何的记过记录。
④对自己的工作认真负责。
权限:
①对社团的发展起领导作用。
②对其下各部门的活动起管理和参考作用。
产生和罢免:
①任何一个社团成员都可以在公平、公正的条件下竞选负责人的职位。
②每界负责人的任职期为一年,可以在公平的条件下继续竞选一界负责人职位。
③在职期间必须能够接受所有社员的监督,不能利用在社团中的权利为自己和他人谋取利益,经发现和证实后论问题的严重性可以由社团理事会决议对其处罚、和罢免。
④如果负责人在任职期间被罢免,其负责人由副社长担任,由理事会决定社团其中人员担任副社长的职位。
⑤在换界选举的程序中第四条中的负责人依旧只能继续在正常的竞选过程中成功后任职一年。
(八)章程的修改程序:
①章程的修改是在每次换界选举中进行的,任何社团成员都有权利对社团章程的修改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和投票决定。
②最终的结果由社团理事会统计后决定,任何人不得在其中享有单独的决定权。
(九)团体终止的方式:
由社团理事会经过最终讨论会议后申报学校社团部终止社团的运行。在终止时社团的任何物质和现金财产均捐献出去,任何人不的私自保留。物质财产一正常的方式捐献给其他社团或者学校,现金一律捐赠给红十字会。
(十)其它事项:
预定比赛项目:
平面速度比赛
     障碍赛    自由花样赛    速滑赛
社团的发展:
逐步完善社联组织机构及社联体制,团结更多的高校轮滑运动的爱好者。
建立校社团自己的校内赛事,增多校友间的交流沟通。
联系其他高校社团进行友谊活动,促进各高校之间的交流,提高本校轮滑运动的水平。
通过参加各项赛事,提高社团的知名度,提高本校轮滑运动的名气,扩大本校在全国大学的影响范围。
通过社团在外界的影响不断扩大,吸引更多的人参与轮滑运动,支持轮滑运动的发展。
8、风尚健身社社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健身社是隶属于校团委的学生社团组织,于2008年11月02日呈报核准成立。其专业活动接受校团委及学工部的指导和管理,受社团联合会监督。
第二条 本社团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普及健身精神,提高广大学生身体质为目的,以打造完美心态,塑造健康人生为宗旨。
第三条 本社团应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校规校纪的前提下开展活动。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凡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在校学生,承认本章程,愿意履行会员义务,经正式注册后,均可成为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健身社社员,定期参加社团活活动。
第五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参加本社团组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二)免费使用社团各项教学器材的权利。
(三)对社团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进行批评和实行监督的权利。
(四)行使表决权、选举权,享有被选举权,大会中享有发言权、表决权。
(五)得到社团干部帮助的权利。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校规校纪及社团规章制度。
(二)积极支持本社团的工作,参加社团组织的活动,维护本社团声誉。
(三)尊重他人隐私,对涉及他人隐私的事情,做到严格保密。
(四)爱惜馆内所有教学器材。
第七条 训练期间,会员应自觉按时到场,无故缺席三次者按退会处理,以保证本社团活动顺利进行。
第八条 如有退会要求,到人事部部长划名,会费不予退回。
第九条 本社团提倡以学为主,会员在训练期间,如与学习有冲突,以教学为主。
第十条 正式成员如有品行不良或触犯校纪校规者,本社将取消其正式成员资格,并移交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本社团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原则。
第十二条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健身社日常工作由社长具体负责。社长应负责社团发展规划,整体把握各部活动,随时监督、调整协会发展,制定协会每学期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第十三条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健身社下设秘书部、宣传部、组织部、财务部部、人事部、五个部门。各部门具体职能如下:
(一)秘书部:主要负责社团活动记录工作,将一切文本资料整理记录,档案入库;完善社团操作手册;做好社团内部会议记录。
(二)宣传部:主要负责社团的各项宣传活动的策划及实施,根据各部要求及时做好宣传;同时通过网站、杂志、宣传栏、广播站等各种宣传媒介,扩大社团影响。
(三)组织部:主要负责与社团联合会协商活动地点,时间,场地等问题;协助社团联合会做好大型社团联合活动。
(四)财务部:主要负责向社团联合会申请活动经费及日常开销;清点社内财产,做好记录。
(五)人事部:主要负责社团活动的考勤制度;新老会员进退社的纪录;统计会员资料。
第四章
   会议
第十四条 本社团常规会议分成员大会,干部会议。
第十五条 成员大会于每学期初、学期末固定召开一次,由社长主持召开。社长于学期间视实际需要或经半数以上正式成员要求,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第十六条 干部会议每月固定召开一次,由社长主持召开。此外,视活动需要,由社长召开临时干部会议。
第五章 选举罢免
第十七条 社长候选人资格如下:
(一)校规中明文规定社团负责人必备条件。
(二)本部正式成员。
(三)具服务热忱、有领导筹划能力者。
第十八条 社长候选人产生程序如下:
(一) 自愿参与竞选者。
(二)由上任社长推荐者。
(三)由正式成员五人以上联名推荐者。
(四)若无上述情形时,则于投票当日开放自由报名。
第十九条 社长选举于每学年下学期末成员大会中,以不记名投票方式产生。
第二十条 社长候选人于选举前两周开始提名。并于选举前一周,方可开展宣传造势活动(拉选票)。
第二十一条 副社长人选由上届骨干面试,通过后方能行使其职权。除副社长一人外,各部骨干由正式成员名单中,公开筛选。
第六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本社团活动经费及日常开销主要来源于会员会费。
第二十三条 本社团活动器材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第二十四条 本社团经费会费应全部用于社团建设及活动,严禁贪污挪用,如有此情况,一经核实,将由骨干研究作出处罚。
第二十五条 坚持公开透明的财务制度,每学期公开一次明晰的账目。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社团章程的最终修改权和解释权属于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风尚健身社团。
第二十七条 本社团章程自2008年11月1日起施行。
9、风尚瑜伽会馆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风尚瑜伽会馆是隶属于校团委的学生社团组织,于2007年10月17日呈报核准成立。其专业活动接受校团委及学工部的指导和管理,受社团联合会监督。
第二条 本会馆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普及瑜伽精神,提高广大学生身体质为目的,以打造完美心态,塑造健康人生为宗旨。
第三条 本会馆应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校规校纪的前提下开展活动。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凡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在校学生,承认本章程,愿意履行会员义务,经正式注册后,均可成为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风尚瑜伽会馆会员,定期参加会馆活活动。
第五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参加本会馆组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二)免费使用会馆各项教学器材的权利。
(三)对会馆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进行批评和实行监督的权利。
(四)行使表决权、选举权,享有被选举权,大会中享有发言权、表决权。
(五)得到会馆干部帮助的权利。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校规校纪及会馆规章制度。
(二)积极支持本会馆的工作,参加会馆组织的活动,维护本会馆声誉。
(三)尊重他人隐私,对涉及他人隐私的事情,做到严格保密。
(四)爱惜馆内所有教学器材。
第七条 训练期间,会员应自觉按时到场,无故缺席三次者按退会处理,以保证本会馆活动顺利进行。
第八条 如有退会要求,到人事部部长划名,会费不予退回。
第九条 本会馆提倡以学为主,会员在训练期间,如与学习有冲突,以教学为主。
第十条 正式成员如有品行不良或触犯校纪校规者,本社将取消其正式成员资格,并移交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本会馆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原则。
第十二条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风尚瑜伽会馆日常工作由社长具体负责。社长应负责会馆发展规划,整体把握各部活动,随时监督、调整协会发展,制定协会每学期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第十三条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风尚瑜伽会馆下设秘书部、宣传部、组织部、财务部部、人事部、五个部门。各部门具体职能如下:
 
(一)秘书部:主要负责会馆活动记录工作,将一切文本资料整理记录,档案入库;完善会馆操作手册;做好社团内部会议记录。
(二)宣传部:主要负责会馆的各项宣传活动的策划及实施,根据各部要求及时做好宣传;同时通过网站、杂志、宣传栏、广播站等各种宣传媒介,扩大会馆影响。
(三)组织部:主要负责与社团联合会协商活动地点,时间,场地等问题;协助社团联合会做好大型社团联合活动。
(四)财务部:主要负责向社团联合会申请活动经费及日常开销;清点社内财产,做好记录。
(五)人事部:主要负责会馆活动的考勤制度;新老会员进退社的纪录;统计会员资料。
第四章
   会议
第十四条 本会馆常规会议分成员大会,干部会议。
第十五条 成员大会于每学期初、学期末固定召开一次,由社长主持召开。社长于学期间视实际需要或经半数以上正式成员要求,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第十六条 干部会议每月固定召开一次,由社长主持召开。此外,视活动需要,由社长召开临时干部会议。
第五章 选举罢免
第十七条 社长候选人资格如下:
(一)校规中明文规定社团负责人必备条件。
(二)本部正式成员。
(三)具服务热忱、有领导筹划能力者。
(四)若无上述情形时,则于投票当日开放自由报名。
第十九条 社长选举于每学年下学期末成员大会中,以不记名投票方式产生。
第二十条 社长候选人于选举前两周开始提名。并于选举前一周,方可开展宣传造势活动(拉选票)。
第二十一条 副社长人选由上届骨干面试,通过后方能行使其职权。除副社长一人外,各部骨干由正式成员名单中,公开筛选。
第六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本会馆活动经费及日常开销主要来源于会员会费。
第二十三条 本会馆活动器材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第二十四条 本会馆经费会费应全部用于社团建设及活动,严禁贪污挪用,如有此情况,一经核实,将由骨干研究作出处罚。
第二十五条 坚持公开透明的财务制度,每学期公开一次明晰的账目。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会馆章程的最终修改权和解释权属于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风尚瑜伽会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