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津党教[2015]66号和津财大珠院党发 [2013]4号文件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2-22浏览次数:878

各系部并部级单位、各党支部:

    2015年教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将至,为度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坚决防止公款送节礼、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经院委会研究决定,现将《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关于2015年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进一步严明有关纪律要求 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津党教[2015]66号)和《关于执行<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的规定>及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开展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的通知》(津财大珠院党发 [2013]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党支部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落实上级党委和学院的有关要求。

    附件1:津党教〔2015〕66号.doc

    附件2:津财大珠院党发 [2013]4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