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2014年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6-18浏览次数:90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以下简称“珠江学院”)
    二、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学校代码:14087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珠江北环东路2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珠江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由天津财经大学与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合作举办,按照独立学院的模式和机制建立的本科层次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珠江学院以管理学和经济学为主,兼有理学、工学、文学、艺术学学科门类。现设有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金融学、保险学、统计学、经济统计学、应用统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广告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物联网工程、英语、日语、工业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26个本科专业。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珠江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有招生工作办公室,其为具体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2014年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高职升本科招生计划为50名,其中理科25名,文科25名,招生专业为工商管理。
第七条 高职升本科学费按市教委、市物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学费标准:15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1500元/生/年。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珠江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2014年高职升本科文化课与专业课考试的总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平行志愿录取执行天津市教育考试院的录取规定。
第十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执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一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以及数学、英语单科分数较高的考生。
第十二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我院外语教学为英语,请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四条 珠江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五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高职升本科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七条 珠江学院通过科学合理设置课程、适时调整教学内容、积极改革教学方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尤其注重学生英语实际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
第十八条 我院是独立学院,属于民办性质,尚未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和减免学费工作,经济困难考生慎重填报。珠江学院设有覆盖面达20%以上的多种形式奖学金。
第十九条 对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符合国家及我院有关规定的毕业生,授予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注明"专科起点本科"字样。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4年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经珠江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报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审核。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以前珠江学院有关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珠江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珠江学院招生学籍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zhujiang.tjufe.edu.cn
E-mail:zhujiangzhaoban@163.com
    电话:022-22410821  22412000    传真:022-22410821
    邮编:301811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珠江北环东路2号


 
附件1:
    2014年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高职升本科报考须知
一、 报名条件
 报考2014年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高职升本科工商管理专业的考生应符合《2014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规定》规定的报考资格。考生提供的各种证件应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二、招生计划
专业
总数
文科
理科
工商管理
50
25
25
 
三、专业课考试报名时间、地点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考生需登录我院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http://zhujiang.tjufe.edu.cn/class/zsxjgl/)。在报名前,报考人员应首先仔细阅读我院招生章程、报考须知等。
本次报考准考证分为专业课考试准考证主证和专业课考试准考证副证。其中主证作为考生确认报考我校的凭据,在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时领取,凡领取主证的考生我校将为其安排考场及座位;副证显示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号及座位号,副证待现场确认后由考生自行上网打印。考生参加我院专业课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三证"(专业课考试准考证主证、专业课考试准考证副证和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牢记。
 四、报考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
1.考生请于 2013年12月11日 至 2013年12月16日登录我院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填写用户名、密码等个人信息注册,并以此作为完成报考以及获得相关信息的唯一标识。考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2.考生在未提交报名表,可浏览、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专业。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考生须点击"提交"按钮,方使报名生效。填写错误者提交时将出现错误提示,需更改相应错误栏目后再次提交。
3.考生在提交报名表后,登录报名网址上传个人近期免冠标准数码照片(规格为jpg格式,大小在40K左右,红蓝背景均可。照片必须在正规数码摄影单位拍摄,要求五官清晰,比例正常,背景正规,像素较高,否则将影响报考)。点击“预览并且打印”按钮查询报名序号,此序号是唯一的,考生在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从网上下载打印专业课考试准考证副证和成绩查询时必须使用,务必牢记;打印报名表,用于换取准考证主证。
(二)现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请于 2013年12月23日到天津财经大学(河西区珠江道25号)办理报名确认手续,领取专业课考试准考证主证。报名确认时须携带网上下载打印的本人报名表1张和身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及相关报名考试费用。以上手续齐备经学校确认后,考生可领取"专业课准考证主证"。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名确认手续者视为放弃考试报名。
(三)报名确认后需注意的问题
1.考生于 2014年1月5日 后登陆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招生网自行打印专业课考试准考证副证。考生登录报名网址下载打印"专业课准考证副证"时,请认真阅读上面标明的考点名称、地址、考场号、座位号,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科目,如在打印中遇到问题或副证内容有误请及时与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招生学籍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2-22410821。
2.考生若在笔试前遗失"准考证主证",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招生学籍管理办公室申请补发,补发的截止时间为考前最后一天下午16:00;若在笔试前遗失"准考证副证",考生可在打印笔试准考证副证阶段自行从网上重新下载打印。
五、专业课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专业课考试时间
2014年1月10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考试满分200分。
(二)专业课考试地点
天津财经大学(河西区珠江道25号)
六、专业课考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在2014年1月18之后,登陆学院招生网
http://zhujiang.tjufe.edu.cn/class/zsxjgl/查询专业课考试成绩。
七、文化课考试
按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需参加天津市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
八、专业考核内容

考试科目
参考书名称
出版社
出版日期
主编
经济学
《经济学基础(第二版)》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9年9月
郑健壮、王培才
管理学原理
《管理学原理(第一版)》
机械工业出版社
2012年3月
徐碧琳

 


附件2:
2014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高职升本科招生专业介绍
工商管理
培养目标:
 工商管理专业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经济学基础理论,掌握和熟悉管理的基本原理、原则和方法,了解管理学发展规律,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的经济部门从事管理工作,以及在院校科研部门从事工商管理教学和研究的高级人才。
培养要求:
 根据企业需求调查和企业家访谈,将工商管理专业具体定位于培养“对外会经营,对内懂运作”的务实型、应用型高素质企业管理人才。
开设的主要专业课程有管理学原理、生产管理、国际营销、战略管理、组织行为学、财务管理、电子商务、国际投资学、国际商法、管理信息系统和专业英语等
通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周良街道祥瑞大街18号(301811) | 招生咨询电话:022-22412000,022-22410821 | 邮箱:zhujiangzhaoban@163.com 津ICP备05003050号 津教备00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