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2023年暑假教师研修工作的提示》的通知

发布者:张卉发布时间:2023-08-17浏览次数:10

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进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落实教育部及市教委有关文件要求,用好相关专题学习资源,现将天津市教委《关于2023年暑假教师研修工作的提示》转发你们。请各部门依据文件要求,督促教职工应训尽训,确保按时完成培训任务。

请各部门根据《关于转发<市教委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的通知》(津财大珠院人字〔2023)9号)文件要求,将本次研修中的典型经验、创新举措、学习收获,形成典型案例,并于8月21日(周一)17:00前以部门为单位发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邮箱zjxyjfzx@126.com。

附件:关于2023年暑假教师研修工作的提示.pdf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