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实验室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7浏览次数:23


天财珠教通字[2021] 23 号



各教学单位:

依据学院指示,为贯彻市教育两委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现将实验室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每实验室指定安全主管一名,安全员一名。全权负责所属实验室安全管理事项。

二、梳理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依据实验室特点制定对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使用手册。

三、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环境:设置必要的提示语或警示牌。须知必知的安全规定应做到周知全部使用人员。

四、部门联动机制:安全主管和安全员应定期与教务部、安全部、后勤基建部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及时排查隐患保障安全。

五、排查全覆盖无死角。各实验室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尤其重点排查:强电、建筑物内外墙体、外露尖锐物、消防。各实验室安全主管应于本周完成以上项目检查,报修整改的项目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以日志形式记录上报教务部。



教务部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