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计算机场地场地的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各类计算机场地。计算机场地的安全要求,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GB 50222 《建筑物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T 2887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SJ/T 10796《防静电活动地板通用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计算机场地 computation center field
安放计算机系统的场所,包括计算机机房、供电、空调等配套设施以及系统维修和工作人员的工作场所。
3.2计算机机房 computer room
放置计算机系统主要设备(服务器、网络设备、数据存储器等)的地点。
3.3抗震设防标准 seismic fortification intensity
衡量抗震设防要求的尺度,由抗震设防烈度和建筑使用功能的重要性确定。
3.4非燃烧材料 non-combustible
指材料在受燃烧或高温作用时,不起火、
微燃、不碳化、只软化的材料。
3.5难燃烧材料 difficult combustible
指材料受到燃烧或高温作用时,难起火、难微燃、难碳化的材料。
3.6耐火极限 duration of fire resistance
建筑构件按时间—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去隔火作用时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
3.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fire detection and alarm system
实现火灾早期探测、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并向各类消防设备发出控制信号完成各项消防功能的系统。
3.8入侵报警系统 intrusion alarm system
利用探测技术,检测设防区域的非法入侵行为并发出报警信号的系统。
3.9视频监视系统 video transmitting system
利用视频探测技术,对目标进行实时显示、记录现场图像的系统。
3.10出入口控制系统 access control system
利用自动识别技术,对出入口进行自动识别和控制的系统。
3.11活动地板 raised floor
计算机场地内安装的、可灵活拆装的地板。
3.12接地 grounding
指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与大地之间的连接,以及诸地之间的关系。
4 安全分级
4.1 机房的安全分为A级、B级、C级三个基本级别,见表1。
4.1.1 A级:对机房的安全有严格的要求,有完善的机房安全措施。
4.1.2 B级:对机房的安全有较严格的要求,有较完善的机房安全措施。
4.1.3 C级:对机房的安全有基本的要求,有基本的机房安全措施。
4.2 根据计算机系统的规模、用途,机房安全可按某一级执行,也可按某些级综合执行。
注:综合执行是指一个机房可按某些级执行,如某机房按照安全要求可选:电磁干扰A级,火灾报警及灭火C级。
5 场地
5.1 场地选址
5.1.1 计算机场地位置
a) 应避开易发生火灾危险程度高的区域;
b) 应避开易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源以及存放腐蚀、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
c) 应避开低洼、潮湿、落雷、重盐害区域和地震频繁的地方;
d) 应避开强振动源和强噪音源;
e) 应避开强电磁场的干扰;
f) 应避免设在建筑物的高层或地下室,以及用水设备的下层或隔壁;
g) 应远离核辐射源。
5.1.2 A级安全机房必须按照5.1.1各条执行。
5.1.3 B级安全机房应按照5.1.1各条执行。
5.1.4 C 级安全机房宜参照按照5.1.1各条执行。
5.1.5 以上各条如无法避免,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5.2 场地抗震
5.2.1 B级、C级计算机场地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当地抗震设防标准。
5.2.2 A级计算机场地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或高于当地抗震设防标准。
5.3.1 场地楼板荷重应符合表2的规定。
5.3.2 依据计算机系统的规模、用途,楼板荷重可按某一级执行,也可按某些级综合执行。
注:综合执行是指一个机房楼板荷重可按某些级执行,如某机房楼板荷重可选:不间断电源间A级,安全防范监控中心C级。
6 结构防火
6.1 当A级计算机机房作为独立建筑时,其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应不低于该建筑物所对应的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二级耐火等级,具体要求应符合GB 50016或GB 50045 的有关规定。
6.2 当A级计算机机房位于其他建筑物内时,其核心系统区与其他部位之间必须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符合GB 50016规定的甲级防火门。
6.3 B类机房参照B类各条执行。
6.4 C类机房参照GB 50016 或GB 50045的有关规定执行。
7 内部装修
7.1 A级、B级机房
7.1.1 装修材料
应使用符合GB 50222规定的难燃材料和非燃材料,应能防潮、吸音、不起尘、抗静电等。
7.1.2 活动地板
7.1.2.1 活动地板应是难燃材料或非燃材料。
7.1.2.2 活动地板应有稳定的抗静电性能和承载能力,同时耐油、耐腐蚀、柔光、不起尘等。具体要求应符合SJ/T 10796的规定。
7.1.2.3 异型活动地板提供的各种规格的电线、电缆、进出口应做得光滑、防止损伤电线、电缆。
7.1.2.4 活动地板下的建筑地面应平整、光洁、防潮、防尘。
7.2 C级机房
参照7.1执行。
7.3 其他设备和辅助材料
7.3.1 机房使用的机柜、媒体存放柜、终端台等辅助设施应是难燃材料和非燃材料,应采取防火、防潮、防磁、防静电措施。
7.3.2 机房不宜使用地毯。
7.3.3 机房内所使用的纸和磁带等易燃物品,宜放置于金属制的防火柜内。
8 供配电系统
8. 1 计算机场地应设专用可靠的供电线路。
8. 2 计算机场地的电源设备应提供稳定可靠的电源。
8. 3 供电电源设备的容量应具有一定的余量。
8. 4 计算机系统独立配电时,宜采用干式变压器,采用油浸式变压器应选硅油型。变压器与机房的距离不得小于8m。
8. 5 发电机与机房的距离不得小于12m,并且发电机排出的油烟不得影响空调机组的正常运行。
8. 6 计算机场地场地宜采用固定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
8. 7 计算机系统的供电电源参数应符合GB/T 2887的规定。
8. 8 从电源室到计算机电源系统的电缆不应对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构成干扰。
8. 9 计算机机房的诸种地接地的接法应按计算机设备(厂家)的要求为准。
8.10 供配电系统的回路开关、插座以及电缆两端应有编号标识。
8.11 无关的管路和电气线路不宜穿过机房。
8.12 在计算机机房出入口处或值班室,应设置应急电话。
9 空气调节系统
9.1 A级、B级机房
9.1.1 空调系统应满足计算机系统及其保障设备长期正常运行的需要。
9.1.2 当计算机机房位于其他建筑物内时,宜采用独立的空调系统。如与其他系统共用时,应保证空调效果和采取防火措施。
9.1.3 空调系统在冷量和风量上应有一定的余量。
9.1.4 UPS室和电池室一般应设置空调系统。
9.1.5 空调设备的安放应与计算机设备的散热要求相适应。
9.1.6 空调设备的的安装位置应便于安装与维修。
9.1.7 安装在活动地板下及吊顶上的送、回风口应采用难燃材料或非燃材料。
9.1.8 新风系统应安装空气过滤器,新风设备主体部分应采用难燃材料或非燃材料,穿越防火分区处的风管上应设置防火阀。
9.1.9 采用水冷式空调设备时,应设置漏水报警装置,并设置防水小堤,还应采取冷却塔、泵、水箱等供水设备的防冻、防火措施。
9.2 C级机房参照A、B级执行。
10 安全防范
10.1防水
10.1.1.1 A级机房计算机、变配电室、UPS室、电池室区域设备上方不得穿过水管。
10.1.1,2 B、C级机房计算机、变配电室、UPS室、电池室区域设备上方不宜穿过水管。
10.1.2与机房无关的水管不宜从机房内穿过。
10.1.3 位于用水设备下层的计算机机房,应在吊顶上设防水层,并设漏水检查装置。
10.1.4 漏水隐患区域地面周围应设排水沟和地漏。
10.1.5 A、B级机房计算机电气设备和线路采用活动地板下布线时应架空。
10.1.6 机房内的给排水管道应有可靠的防渗漏和防结露措施。
10.1.7 当采用吊顶上布置空调风口时,风口位置不宜设置在设备正上方。
10.1.8 A、B级安全机房应在漏水隐患处设置漏水检测报警系统。
10.2 防静电
10.2.1 机房的安全接地应符合GB/T2887中的规定。
注:接地是防静电采取的最基本措施。
10.2.2 机房的相对湿度应符合GB/T2887中的规定。
10.2.3 在易产生静电的地方,可采用静电消除剂和静电消除器。
10.3 防雷
10.3.1 应防止雷击损害计算机设备以及对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的影响。
10.3.2当计算机机房作为独立建筑时,其建筑物的防雷遵从GB 50057的规定。
10.3.2计算机机房位于其建筑物内时应做防雷处理,具体要求应符合GB/T 2887的规定。
10.3安全防范
10.3.1 入侵报警系统
10.3.1.1 重要的计算机机房和所处位置有周边环境需要者应设置入侵报警系统。
10.3.1.2 具体要求应符合GB/T 2887的规定。
10.3.2 视频监控系统
10.3.2.1重要的计算机机房和所处位置有周边环境需要者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10.3.2.2 具体要求应符合GB/T 2887的规定。
10.3.3 出入口控制系统
10.3.3.1 重要的计算机机房和所处位置有周边环境需要者应设置出入口控制系统。
10.3.3.2具体要求应符合GB/T 2887的规定。
10.3 防电磁干扰
10.3.1 A级、B级安全机房电磁场干扰环境场强应满足GB/T 2887的有关要求。
10.3.2 当机房的电磁场干扰强度超过要求时,应采取屏蔽措施,具体要求应符合GB/T 2887的规定。。
10.4 防噪声
10.4.1 A级、B级安全机房噪声强应满足GB/T 2887的有关要求
10.4.2 当机房的噪声强度超过要求时,应采取降噪隔振措施。
10.5 防鼠害
10.5.1 机房的孔、洞应封堵。
10.5.2 在易受鼠害的场所,机房内的缆线应采取措施。
10.6安全管理
10.6.1集中监控系统
10.6.1.1A、B级安全机房宜设置集中监控系统,对系统设备的运行状态和报警状态进行监视和记录。
10.6.1.2机房专用空调、UPS电源、漏水检测系统、变配电系统、综合布线电子配线管理系统、核心系统区环境温湿度等状态宜纳入集中监控系统
10.6.1.4集中监控系统应具有本地和远程报警通知功能,并支持远程报警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