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财珠教通字[2021] 40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准备工作会议指示要求,现就21-22-1学期初实验室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改
各教学单位在开学正式上课前对所属实验室进行全面自查,确保安全,保障教学使用。安全存在隐患的立即整改;软硬件存在不足的立即自行或联系关涉单位补足;管理手段欠缺的强化管理措施,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和应急预案。
二、普查互查
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教务部组织各单位于教学周第一周开展普查互查。普查互查以现场检查为主,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各教学单位应指派专人配合检查工作。
教务部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