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1-22学年第二学期开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9浏览次数:24

天财珠教通字〔2021〕55号


各二级学院并系部级单位:

   为保证21-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教学工作计划安排,教务部组织安排21-22学年第二学期开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教学计划安排,做好21-22学年第二学期开课工作,务必保证开设课程、学分、学时、课程性质等的准确性,并根据要求填写《21-22-2学期全院开课模板》。

   二、各专业开课需由教研室主任、系主任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21年11月6日前提交至教务部教学管理科。

   三、各院系在确定21-22学年第二学期相关专业开课后,请于2021年11月10日前在教务系统中核查并确认培养方案,送审并经教研室主任审核后,生成执行计划。

   请各院系按时完成保质完成开课工作。

   特此通知。




教务部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