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财珠教通字〔2021〕71号
各二级学院并部级单位:
为总结梳理专业导师2021-2022-1学期工作进展情况,科学安排2021-2022-2学期相关工作,促进工作有效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相关教学单位组织专业导师认真填写本学期《专业导师学期工作总结及计划表(试行)》(见附件1),由所属教学单位进行审核,于 12 月 29日17:00 前报教务部综合科。
二、自2021-2022-2学期起,每学期请各相关教学单位组织专业导师认真填写《专业导师工作报告(试行)》(详见附件2),于学期末由所属教学单位审核后,报教务部综合科。
三、相关材料将作为专业导师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教务部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