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财珠教通字〔2021〕77号
各二级学院、教学系部:
教育部日前召开全国高校社科统计工作会议,要求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教育统计管理规定》等,切实做好2021年度全国高校社科统计工作。会议强调统计数据必须符合准确性、科学性和真实性的要求,所有填报系统的数据将作为各类教育部评估工作的原始依据,直接影响到本单位的教育部评估、学位点申报等工作。
按照《关于启动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社科统计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津财大珠院科字〔2021〕 13 号)工作部署及分工,教务部及各教学单位要认真配合相关部门完成有关信息的统计、报送工作。
本次统计时间范围是2021年自然年,统计内容范围是非学院组织安排的(即二级学院、系、部或个人的)且没有给科研管理中心、人事部、教务部报备过的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1.科研管理中心相关数据:国内外学术会议 (参加人数、提交论文数)、合作研究(派出人数、来院次数、课题数)。
2.人事部相关数据:受聘讲学(派出人数、来院次数)、进修学习(派出人数、来院次数)。
3.科研管理中心、人事部、教务部相关数据:社会考察(派出人数、来院次数)。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完成《社科统计数据有关情况表(2021年度)》(见附件)的填报,于2022年1月14日17:00 前将电子版表格报教务部综合科,于2022年3月9日17:00 前将纸质盖章版报教务部综合科。
报送邮箱:jiaowubu2006@sina.com
联系人:张微微
联系电话:022-22425212
教务部
2021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