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大珠教通字〔2022〕80号
各二级学院并部级单位:
为保证22-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教学工作计划安排,教务部组织安排22-23学年第二学期开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教学计划安排,做好22-23学年第二学期开课工作,务必保证开设课程、学分、学时、课程性质等的准确性,并根据要求填写《22-23-2学期全院开课模板》。
二、2020、2021、2022级对现有专业进行开课。
三、本学期因疫情影响延期的课程,请及时在22-23学年第二学期进行开课。
四、各专业开课由教研室主任、系主任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22年11月17日前提交至教务部教学管理科。
五、各院系在确定22-23学年第二学期各专业开课后,请于2022年11月21日前在教务系统中核查并确认培养方案,并经教研室主任系统审核后,生成执行计划。
请各院系按时完成保质完成开课工作。
特此通知。
教务部
2022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