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2学期有关教学活动及事项的说明 <教师版>

发布时间:2023-02-27浏览次数:10


天财珠教通字〔2023〕5号





各部门、各单位:

   1.本学期实行五天工作制。2019级、2020级、2021级、2022级有课学生在第一周(2月27日)开始正式上课。除任意选修课外的课程,教学周为第一周至第十八周(第十八周为随堂考试周),第十九、二十周为期末考试周;任意选修课教学周为第二周至第十七周(第十七周为随堂考试周)。

   教师不允许无故调停课,迟到及提前下课。本学期各授课单元时间安排如下(每节课中间十分钟休息时间取消):

   第一单元:08:30--10:00

   第二单元:10:20--11:50

   第三单元:13:30--15:00

   第四单元:15:20--16:50

   第五单元:18:00--19:30

   第六单元:19:50--21:20

   2.任课教师需在开课前进入教务系统下载本学期学生名册。因部分学生学籍异动,学生名册已做更新调整,请使用最新版学生名册。

   3.任课教师应加强课堂管理,对学生认真进行考勤,针对任课班级每名学生每月考勤不少于1次,每学期不少于4次,并按要求及时报送学生考勤情况。

   4.学生总评成绩一般由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和期末成绩综合评定。有期中考试的课程各部分所占比例为平时成绩占10%,期中成绩占30%,期末成绩占60%。没有期中考试的课程各部分所占比例为平时成绩占30%,期末成绩占70%。进行成绩核算改革的课程,经系(部)和教务部审批,成绩核算比例可另行确定。平时成绩由课堂表现、平时测验、课外作业、出勤情况等构成。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以百分制记分的课程,合格标准为 60 分。

   5.线下教学期间任课教师课下时间可在各系办公室及教师休息室工作和休息,同时作为给学生辅导答疑的时间。专职教师须将本学期坐班时间在开学第一周报所属系(部),要求每星期坐班时间至少为3天。

   6.任课教师所授各门课程需要编写相关教学日历,并在开学前第一周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教学日历交至系(部)教务秘书处,并由系部进行检查存档。(同一教师上同一门课多组,只需要编写一份教学日历,但需在日历授课班级中标注。)

   7.班车发车时间:

   07:00   财大本部——珠江学院

   12:00   珠江学院——财大本部

   13:30   财大本部——珠江学院

   17:00   珠江学院——财大本部

   8.首次到珠江学院授课的兼职教师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开户的建设银行卡(本人公积金卡亦可)、本人职称证复印件、本人学历学位证复印件等。

   9.任课教师如有问题可随时与教务部联系。联系电话:022-22425110。




教务部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