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2-23-2学期补考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2浏览次数:10



天财珠教通字〔2023〕8号





各院系部:

   按照学院教学进度要求,我院本学期期初补考工作于开学两周内完成。为确保本次补考工作平稳顺利,进一步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

   各教学院系部要加强补考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考试领导小组,学院教学院长担任主考,并委派若干名副主考,选派责任心强任课教师担任对应课程的课程主考,实行主考负责制,层层落实,根据课程情况确定考试形式,做好考试安排。

   2、做好考试安排

   各教学院系部应就考试组织和试题安全做好详细的安排部署。考场排布、考试形式、考试流程、考场地点、考试日期等信息应及时向学生公布。特别是在考试日期和考场地点的安排方面,要做好沟通协调,学生每考次应有适当的间隙,避免考试时间重叠、考试地点冲突等情况发生。对于上机考试的课程或场地考试的课程应提前做好设备调试,预留冗余设备,做好考试预案。

   3、保障试题安全

   各院系部要把试题(试卷)安全作为“一把手工程”,院系主考亲自抓,对试题(试卷)安全负总责。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在命题、审核、保管、判阅、收回等环节,切实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保证试题(试卷)的绝对安全,坚决杜绝考前考中任何试题失泄密事件的发生、考中考后任何试卷漏收少收丢失事件的发生。各院系部要对试题(试卷)安全保密工作各环节所涉及的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备案。

   各院系部安排主讲课程考试。涉及命题出卷的,应提前3天提交试卷母版。试卷母版纸质、签字、盖章。印制完毕后由各系统一领回保管。

   4、严格选派监考

   各院系部要严格选聘监考教师和工作人员,监考教师必须是正式在编在册教职工,不得选用学生参加监考工作。要加强监考教师的培训,监考大型考试或重要考试的,在考前应逐级、全员签订考试安全和考风考纪责任书,确保岗前教育及培训工作落实到位,让每一位监考教师和工作人员都能熟悉考试流程,提高识别、防范作弊和处理考中突发应急事件的能力,保证考试平稳顺利实施。

   5、严肃考试纪律

   各院系部要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证考试公平性。多渠道多媒介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引导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多措并举多方联动加强学生管理,净化考试环境。加强考场管理,防范和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行为,对于考生违规违纪情况,应根据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

附件1:补考名单导出流程示意图.docx

   




教务部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