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财珠教通字〔2023〕21号
各二级学院并部级单位:
教研室是学院育人工作的基层教学组织,是学院组织实施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的基本单位,是寻求高质量发展的有效切入点,规范教研室活动对推进教研室内涵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强教研室建设,规范教研室活动开展,提高教研室工作实效,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教研室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期初,各教研室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并提交本学期《教研活动计划表》,活动计划内容应切合实际,活动计划需包含教务部安排的必选主题以及各教学单位结合本单位情况安排的自选主题,同时业务学习与政治学习密切结合、交替开展。
2.每两周至少开展1次教研活动,每学期活动次数不少于 9次。教研活动要有主题、有主持人、有议程、有纪要、有落实方案、有总结与评估,按照实际活动认真填写《教研室活动记录表》(见附件),并于学期末提交至教务部教学建设科。
3.教研室经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应积极落实、务求实效。
4.学期末,认真总结本学期开展的教研室活动,包括教研室活动具体内容、成效、感想等。
5.全体教研室均需参与教研室考核评优。考核评优两年一次,学院将组织考评会进行考评。
6.教务部、教学单位负责人、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及二级学院督导专家要加强对教研室工作的检查、指导,促进教研活动组织好、开展好。
各教研室要重视教研室活动的开展,加强管理,认真参与,发挥教师的主观能动性,发挥教研室应有的作用,促进学院教研风气、教学质量的全方位提升。
特此通知。
2023年4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