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财珠教通字〔2023〕45号
各部门、各单位:
1.本学期实行五天工作制。2020级、2021级、2022级有课学生在第一周(8月28日)开始正式上课。教学周为第一周至第十八周(第十八周为随堂考试周),第十九、二十周为期末考试周;任意选修课教学周为第二周至第十七周(第十七周为随堂考试周)。
教师不允许无故调停课,迟到及提前下课。本学期各授课单元时间安排如下(每节课中间十分钟休息时间取消):
第一单元:08:30-10:00
第二单元:10:20-11:50
第三单元:13:30-15:00
第四单元:15:20-16:50
第五单元:18:00-19:30
第六单元:19:50-21:20
2.任课教师需在开课前进入教务系统下载本学期学生名册。因部分学生学籍异动,学生名册已做更新调整,请使用最新版学生名册。
3.任课教师应加强课堂管理,对学生认真进行考勤,针对任课班级每名学生每月考勤不少于1次,每学期不少于4次,并按要求及时报送学生考勤情况。
4.教师科学、充分的使用好教材,围绕教学大纲和教材开展授课。第一次上课,教师要检查学生教材准备情况,要求学生上课期间要备好教材,切勿使用盗版教材或内容未更新的旧版教材。
5.学生总评成绩一般由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和期末成绩综合评定。有期中考试的课程各部分所占比例为平时成绩占10%,期中成绩占30%,期末成绩占60%。没有期中考试的课程各部分所占比例为平时成绩占30%,期末成绩占70%。进行成绩核算改革的课程,经系(部)和教务部审批,成绩核算比例可另行确定。平时成绩由课堂表现、平时测验、课外作业、出勤情况等构成。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以百分制记分的课程,合格标准为 60 分。
6.任课教师采用线上或线下的方式为学生开展辅导答疑,告知学生辅导答疑的时间、地点或线上联系方式。
7.任课教师所授各门课程需要编写相关教学日历及教案,并在开学前第一周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教学日历交至教学单位,并由所属教研室进行检查存档。(同一教师上同一门课多组,只需要编写一份教学日历及教案,但需在日历授课班级中标注。)
8.班车发车时间:
07:00 财大本部——珠江学院
12:00 珠江学院——财大本部
13:30 财大本部——珠江学院
17:00 珠江学院——财大本部
9.首次到珠江学院授课的兼职教师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开户的建设银行卡(本人公积金卡亦可)、本人职称证复印件、本人学历学位证复印件等。
教务部
2023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