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号)要求,学院自今年3月起使用“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为充分利用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进一步加强学院实习教学信息化建设,提升实习教学管理效能,现就系统填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填报范围
本系统所报送实习信息是指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设有课程名称和学分,学生由学院安排或自主联系后经学院批准,在校内或校外单位开展的,具有真实工作情境的,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关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
二、数据填报时间
(一)数据逐月更新,要求每月15日前填报上个月已经结束的实习数据。例如,2023年9月15日前上传2023年8月31日之前已经结束的实习,后续月份以此类推。
(二)因特殊情况,若有漏报,请及时在补报。
三、系统登录
网页登陆:在浏览器中访问https://sx.chsi.com.cn/网址。
四、权责与分工
(一)学院管理员:教务部对各院系上传的“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相关实习信息进行审核及实习平台的监督检查。
(二)各院系账号负责人:以系为单位,各系须及时填报上传本系相应时间段内学生的实习信息,包括实习单位名称、实习详细地址、实习开始时间、实习结束时间等。各系在二级学院的统筹指导和安排下,高度重视实习数据采集工作,加强实习数据采集的管理和统筹,明确负责人。负责人要每月对实习信息填报情况进行审核,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虚报。
五、其他要求
(一)请各院系负责人于2023年9月9日10:00前填写《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各院系负责人联系表》(见附件),将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提交至弘毅楼218室,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是教育部面向各高校的实习数据采集平台,填报的数据可作为后续实习工作分析、教育教学评估等工作依据,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联系人:刘亚丽、宋子扬,联系电话:022-22425212
特此通知。
附件: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各院系负责人联系表.doc
教务部
2023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