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0浏览次数:10
天财珠教通字〔2023〕59号
各院系部:
各二级学院须按照学院院教字【2021】14号文要求(以下简称14号文),做好2022-2023学年学业预警工作。现将要求通知如下:
1.工作开始前,各学院确保2022-2023学年成绩录入工作全部完成。
2.做好组织安排工作,各环节责任到人,责任不虚位,落实不脱扣。
3.强化工作沟通,多方联动,做实做好预警工作。
4.做好各项档案管理,全程落实痕迹留存。
教务部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