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签到领卷环节:监考教师开考前30分钟到相应科目指定考务室签到,人齐领卷。不得迟到、缺岗,不得在未事先报备更改的情况下代监考。领取试卷后直接到达考场。
二、开场环节:监考教师到达考场后,第一时间将座位表张贴于黑板,查验入场学生证件,要求学生对号入座。待学生坐定后,监考教师按要求宣读考试纪律,再次清场。要求学生在开考前将手机、书包、饮食,放回宿舍。完成清场后,展示试卷密封、拆封、核对、清点,无误后听铃发放。
三、考试环节: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应站立监考、规范操作,加强巡视,切实履行监考职责。禁止无故脱岗,禁止在考场内从事非监考事务,考场内严禁携带、使用手机。考试正常开始后,监考教师应再次核验考生身份证件,防止替考。
四、交卷环节:考试开始后30分钟,学生方可提前交卷,考试结束前15分钟,禁止考生提前交卷。学生交卷时,监考教师应认真清点,严禁学生将考试试卷、答题纸、演算纸带出考场。考试全部结束后,监考教师将考后试卷交当场次考试科目确定的考务办公室。
五、考生违纪:严格监考。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立即终止学生考试,监考教师留存违纪考生相关证据,要求考生在考场记录单上签字确认,拒不签字,态度恶劣的,同场两名以上监考教师签字即可。巡视人员须了解并清楚各考场学生作弊情况,特殊情况须及时报学生所在系部进行处理。
六、未尽事宜,参照《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校内考试考务管理工作手册》相关规定执行。
教务部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