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院“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1浏览次数:10


天财珠教通字〔2024〕56号



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教材建设与管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9号)和《市教委关于开展“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遴选暨天津市级规划教材认定工作的通知》(津教高函〔2024〕29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学院“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参加推荐的教材,应当是2022年8月1日前已出版,在本科教学工作中使用2年以上(含2年),并且在2022年12月1日后进行了修订、再版或重印的教材。相关信息以版权页的版次、印次时间为准,且为正在我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活动中使用的教材。

二、申报条件

(一)坚持价值引领。将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教材始终,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

(二)坚持应用为要。在各类高校或专业领域选用范围广,师生认可度高。原则上经过2年以上(含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同一种教材不同版次的使用时间可累计计算)。

(三)坚持质量为先。准确阐述本学科专业的基本概念(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结构设计合理,教材选材恰当准确,思想性、科学性、创新性、启发性、先进性突出,反映相关学科专业发展的新成就,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

(四)坚持守正创新。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体现先进教育理念,鼓励学科交叉、产教融合、科教融汇,鼓励建设知识图谱、能力图谱,适应高等学校多样化人才培养需求,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创新成果,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三者融为一体,有效激发学生创新潜能。

(五)严守出版规范。纸质教材内容质量、编校质量、设计质量(包括封面、扉页、插图、表格等)、印刷装订质量符合标准和规定,未出现质量抽查不合格情况;新形态教材须为具有书号的正式出版物,教材所有数字资源按教材和出版规范编修、审核与管理。数字资源和工具须部署在出版单位自主可控的公共服务平台上,平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备案,并确保数字资源安全。

(六)严守纪律底线。教材无意识形态问题,无侵犯知识产权或其他法律问题,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教材编写人员应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无意识形态、师德师风问题,无违法违纪、学术不端等行为。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限额。我院可申报数量为3种。

(二)主编申报。符合申报范围的教材,由其第一主编(作者)填写教材申报相关材料。

(三)教学单位初审。申报教材须在推荐前完成相关审核工作,由第一主编所在教学单位和教材出版单位分别对教材进行政治性、思想性、学术性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四)学院推荐。教务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择优推荐参加天津市级遴选。

四、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于8月26日前将教材申报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部教学建设科(弘毅楼223室),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邮箱jiansheke2006@sina.com,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工作,原则上满足条件的教材均应申报。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申报工作。


附件:

 1.关于开展“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遴选暨天津市级规划教材认定工作的通知.zip

 2.教高厅函〔2024〕9号.pdf

 3. “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名单汇总表.docx



教务部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