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财珠教通字〔2024〕82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院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4年度专业导师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4年10月28日-2023年11月18日
二、考核范围
全体专业导师
三、组织领导
教务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部)联合成立学院考核工作组,组织专业导师考核工作。各教学单位成立基层单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切实将考核结果与思想政治表现、师德修养、工作态度、工作水平、工作成效等紧密结合,保证考核过程及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与公开。各教学单位的考核工作要由第一负责人组织落实。
四、考核实施
依据《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专业导师考核方案(试行)》(见附件)实施。
五、考核等级与使用
(一)考核等级
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二)考核结果的使用
1.对考核结果为优秀者,给予表彰奖励。
2.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取消专业导师资格。
3.对考核合格及以上等级者,学院按照每名专业导师每月100元标准给予工作补助,每年发放10个月(新入职教师担任专业导师第一年无工作补助)。
4.考核结果计入个人档案,并作为今后任期考核、职称评定、岗位聘任、升降职、推优等的主要评定标准之一。
六、考核安排
(一)2024年10月28日-11月1日,各单位组织专业导师开展自评和学院评议。
(二)2024年11月1日-11月8日,各单位将专业导师考核表、考评表及考核报告交教务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材料审核。
(三)2024年11月8日-11月13日,汇总并公示考核结果。
(四)2024年11月18日,考核公示结束,结果确定。
教务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部)
2024年 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