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专业导师考核 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1浏览次数:10

天财珠教通字〔202482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院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4年度专业导师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4年10月28日-2023年11月18日

二、考核范围

全体专业导师

三、组织领导

教务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部)联合成立学院考核工作组,组织专业导师考核工作。各教学单位成立基层单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切实将考核结果与思想政治表现、师德修养、工作态度、工作水平、工作成效等紧密结合,保证考核过程及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与公开。各教学单位的考核工作要由第一负责人组织落实。

四、考核实施

依据《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专业导师考核方案(试行)》(见附件)实施。

五、考核等级与使用

(一)考核等级

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二)考核结果的使用

 1.对考核结果为优秀者,给予表彰奖励。

 2.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取消专业导师资格。

 3.对考核合格及以上等级者,学院按照每名专业导师每月100元标准给予工作补助,每年发放10个月(新入职教师担任专业导师第一年无工作补助)。

 4.考核结果计入个人档案,并作为今后任期考核、职称评定、岗位聘任、升降职、推优等的主要评定标准之一。

六、考核安排

(一)2024年10月28日-11月1日,各单位组织专业导师开展自评和学院评议。

(二)2024年11月1日-11月8日,各单位将专业导师考核表、考评表及考核报告交教务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材料审核。

(三)2024年11月8日-11月13日,汇总并公示考核结果。

(四)2024年11月18日,考核公示结束,结果确定。


附件: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专业导师考核方案(试行).zip









教务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部)

2024年 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