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2025-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07浏览次数:10



天财珠教通字〔2025〕35号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现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主要包含课程教学检查工作、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中外合作办学教学专项检查。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课程教学检查

1.教师按时到岗情况:检查教师的出勤等相关情况。

2.教师仪表及课程教学准备情况:检查教师着装、仪态端庄、精神饱满情况。

3.教师教学准备情况:检查教师携带教材、教学课件、教案等教学文件,教学准备情况。

4.教师授课情况:检查教师授课情况,教师关注学生情况,调动学生参与学习积极性情况;教师履行课堂管理第一责任人情况。

5.学生上课出勤情况:检查学生出勤及课堂参与情况。

6.教学设备运行情况:检查教室各项设备正常运行情况。

(二)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

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价指标包括:

1.选题情况:

价值导向:体现立德树人要求,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符合党和国家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发展方向,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选题目的与意义: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综合训练基本要求;面向所在专业领域学术问题或行业社会实际问题,有一定的理论或实用价值。

2.写作安排

写作形式:写作形式符合专业特点和选题需要。

工作量:工作量饱满,能反映出学生的综合能力培养过程。

3.逻辑构建

内容组织:核心模块完备,层次分明,重点突出,详略得当。

逻辑结构:概念准确,理论运用合理,研究(设计)路径合理,论点鲜明,论据确凿,论证严谨,结论可靠。

4.专业能力

文献调研能力:综合分析国内外文献,追踪本领域研究现状或行业动态,能支撑该论文(设计)的选题。

综合应用知识能力:将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合理应用到研究(设计)工作中,能体现所在专业领域的能力和素养。

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掌握基础的专业知识和研究方法,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体现出一定的解决本专业领域问题的能力和素养。

创新能力:坚持问题导向,观点新颖,体现出较强的创新意识,或对实践具有一定指导意义。

5.学术规范

行文规范:文字表达、书写格式、图表(图纸)、公式符号、缩略词等方面符合通行学术规范。

引用规范:在资料引证、参考文献等方面符合通行学术规范和知识产权相关规定。

6.组织管理:检查各制度、各环节是否有序、有管理、有记录地进行。

(三)中外合作办学教学专项检查

1.中外合作办学(物联网工程专业)课堂教学工作开展情况。

2.教学计划是否科学合理,是否体现中外合作办学的特色和优势。

二、检查方式

(一)课堂教学检查

课堂教学检查实施校院两级检查。教学检查工作组根据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填写《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教学检查情况记录》(附件1),做好教学检查资料的整理、汇总、分析、反馈、总结和归档工作。具体检查形式如下:

1.各教学单位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小组,对本单位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巡查。

2.教务部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随机教学检查。

3.教务部充分利用教学信息员队伍,组建学生教学检查小组,开展每日巡查听评课。

4.教育评价与专业建设办公室组织学院督导专家及二级学院督导专家对课程教学进行常规听评课。

(二)毕业论文(设计)抽检

检查包括教学单位抽检和教务部抽检。具体安排详见《关于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安排的通知》(天财珠教通字〔2025〕34号)。

(三)中外合作办学教学专项检查

1.由教务部联合数据工程学院通过巡课、听课等形式对中外合作办学(物联网工程专业)的教学情况进行检查。

2.数据工程学院对中外合作办学(物联网工程专业)的教学计划的科学合理性及特色和优势进行自查。

三、检查时间

(一)课程教学检查

1.教学单位自查:5月6日-5月9日 (第十一教学周)。

2.教务部抽查:5月12日-5月16日(第十二教学周)。

3.工作总结:5月15日-16日(第十二教学周)

(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抽检

1.教学单位抽检:5月6日-5月23日。

2.教务部抽检:5月26日-6月6日。

(三)中外合作办学(物联网工程专业)教学专项检查

自查时间:5月6日-5月9日。

四、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及检查项目的评估标准和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安排,仔细梳理问题,并按照对应附录完成相关表格的填写工作,做好自查工作,并于5月16日前、6月1日前将课堂教学检查工作总结(附件2)和毕业论论文(设计)抽检工作总结提交至教务部教管科。

(二)数据工程学院于5月9日提交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相关检查项目的自查报告。

(二)根据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强化日常教学、毕业论文(设计)及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的监控工作。

特此通知。






教务部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