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25浏览次数:10

                          天财珠教通字〔2026〕57号           

 


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工作要点要求,扎实推进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依据《关于举办2026年天津市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三十届教师活动)的通知》(津教网信函〔2026〕7号)(附件1)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开展2026年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学院在编教师、教育技术工作者。

二、项目设置及申报作品要求

本次活动设置常规项目、高等教育专项、教育技术论文专项三个类别。

(一)常规项目

设置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3项常规项目,具体安排及要求见《常规项目指南》(附件2)。

(二)高等教育专项

设置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案例、高校虚拟仿真教学实验室管理案例、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创新与应用案例3类专项项目,具体安排及要求见《高等教育专项指南》(附件3)。

(三)教育技术论文专项

高校教师可参加教育技术论文专项,主题为“智能时代的教育发展与治理”,具体选题及要求见《教育技术论文专项指南》(附件4)。

三、材料提交

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统筹组织本次申报工作,鼓励教师本着自愿原则积极参与。请各单位汇总所有项目申报材料与作品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按规定时间统一发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邮箱:

(一)教育技术论文项目:请于7月20日前提交;

(二)高等教育专项项目:请于8月20日前提交;

(三)常规项目:请于9月3日前提交。

联系人:刘亚丽、宋子扬    联系电话:022-22425212

    联系邮箱:jiansheke2006@sina.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举办2026年天津市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三十届教师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2:常规项目指南.doc

附件3:高等教育专项指南.docx

附件4:教育技术论文专项指南.doc

附件5:作品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