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珠评通字〔2025〕1 号
各部门、各单位:
现转发市教委《关于全面实施美育浸润行动做好2025年度学校美育常态工作的通知》,请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市教委文件,如需调整于2025年1月10日前重新提交2025年美育工作计划,将可编辑的电子版发送至2457036124@qq.com,纸质版需要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签字后送至弘毅楼312。
附件:关于全面实施美育浸润行动做好2025年度学校美育常态工作的通知.pdf
教育评价与专业建设办公室
2025年1月7日
津财珠评通字〔2025〕1 号
各部门、各单位:
现转发市教委《关于全面实施美育浸润行动做好2025年度学校美育常态工作的通知》,请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市教委文件,如需调整于2025年1月10日前重新提交2025年美育工作计划,将可编辑的电子版发送至2457036124@qq.com,纸质版需要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签字后送至弘毅楼312。
附件:关于全面实施美育浸润行动做好2025年度学校美育常态工作的通知.pdf
教育评价与专业建设办公室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