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珠评通字〔2025〕4 号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路线图的通知》(津教政办﹝2024﹞173号)《关于全面实施美育浸润行动做好2025年度学校美育常态工作的通知》(津教体美劳函﹝2025﹞1号)文件要求,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下发2025年度美育工作计划
根据各部门、各单位提交的美育年度工作计划,教育评价与专业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建办”)组织制定《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2025年美育工作计划表》(附件1)现下发给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完成相关工作。
二、开展交流与指导工作
校院两级督导专家、评建办及美育教研室定期对相关部门和单位美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交流与指导。
三、提交美育工作总结
请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市教委文件,落实学院2025年美育工作计划,参照《2025年美育建设工作总结(模版)》(附件2)进行总结,按时提交2025年上半年和全年美育工作总结,分别于2025年6月20日和2025年12月19日前提交。
四、提交2026年美育工作计划
请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市教委文件,结合美育工作年度开展情况,参照《2026年美育工作计划表(模版)》(附件3)进行制定,于2025年12月19日前提交。
五、报送要求
以上纸质版材料须经部门(单位)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审阅签字,并加盖部门(单位)印章后报送至评建办(弘毅楼312),将可编辑的电子版发送至2457036124@qq.com。
附件:1.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2025年美育工作计划表.xls
教育评价与专业建设办公室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