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珠评通字〔2025〕6号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市教育委员会、市数据局《关于对<天津市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的要求,现就方案中涉及数字经济人才培养、学科和专业建设等工作(P13第2条)向各部门、各单位征求意见。
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研读方案具体内容,并于2025年4月21日14时前,以部门为单位将修改意见纸质版反馈至教育评价与专业建设办公室或教务部,且需经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若逾期未反馈,则视为无意见。
附件:1.关于转发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的函
2.关于对《天津市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
教育评价与专业建设办公室 教务部
202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