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教育评价与专业建设办公室发布时间:2025-04-28人气:10

津财珠评通字〔20257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以往教育部本科专业设置相关工作流程及《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管理办法(修订)》(津财大珠院评字〔2023〕12号)要求,学院现开展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如有变动,具体以教育部通知文件为准。

一、专业设置与调整类型

专业设置与调整包括增设本科专业、调整专业名称、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停招及撤销专业。其中,增设本科专业执行预申报制度,专业须提前一年进行预备案,提交增设专业理由和基础等材料,第二年方可正式申报,故增设本科专业工作包含以下两类。

1.已于2024年进行过预申报,计划在2025年正式申报增设的专业。

2.预申报专业,计划在2026年申报增设的专业

二、申报要求

(一)增设本科专业

1.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主动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遵循高等教育规律,适应知识创新、科技进步及学科发展需要,符合学院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发展规划,体现办学特色和优势。

2.拟增设专业应充分考虑该专业的生源情况和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应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设置。

3.应具备相应的办学条件,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有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具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4.2026年拟申请增设的专业,今年需按要求进行预申报。其中,若设置目录外新专业要充分论证,专业名称应科学规范,与目录内已有专业有明显区分,具有一定的发展性,避免简单叠加或口径过窄。

5.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附件1)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以下简称“《专业目录》”,附件2);严格遵循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附件3)。申报《专业目录》专业(除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外),按备案程序在教育部网上服务大厅办理;国家控制布点专业或《专业目录》外新专业,按审批程序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办理。

(二)调整专业名称、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

1.调整专业名称、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程序与申请增设本科专业相同。

2.申请调整专业名称,如调整为国家控制布点专业或目录外新专业,在教育部网上服务大厅办理;如调整为目录内专业(除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外),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办理;专业备案或审批通过后,原专业按撤销专业处理,已获相关成果等由新增设专业继承。申请调整专业名称同样须提前一年进行预备案,提交增设专业理由和基础等材料,第二年方可正式申报。

3.申请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进行备案。

(三)停招及撤销专业

1.各二级学院应综合考虑专业的招生录取、建设水平、师资队伍、育人质量和毕业就业等情况,主动减招并停招就业率过低、不适应社会需求、不符合办学定位、缺乏学科专业支撑的专业。其中,招生报到率 就业合格线为实际毕业去向落实率低于70%

2.根据教育部“高校现设专业连续五年不招生的,原则上按撤销专业处理”的要求,连续五年停止招生,已没有在读本科生并确定不再恢复招生的现设专业,应经所在二级学院主动向学院提交撤销申请。

三、申报程序

(一)二级学院申报

1.二级学院组织论证。二级学院要在对拟增设专业的经济社会需求、专业建设方向、培养规模条件等充分调研基础上,聘请本专业领域内专家召开论证会议,专家人数一般不少于7人,对拟增设专业办学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

2.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审议。由申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组织召开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会议进行审议,形成表决意见,并对专业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完善。

(二)学院审议

教育评价与专业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建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成立校内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对拟申报新专业进行审议,形成审议意见。专家组审议后将报学院学术委员会及院长办公会进行审议。

(三)学院公示

申报材料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和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校内公示无异议、学院审批同意,二级学院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后,评建办将组织进行在线申报。

具体在线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四)教育部公示

教育部将对高校专业申报材料公示1个月,同时组织专家开展线上评议。学院可在线查看公示和评议意见,调整专业申报材料。

四、其他工作

(一)学科专业改革实施方案

学院将根据市教委和教育部通知要求,制定学院学科专业改革实施方案,并撰写年度落实情况专题报告,经学院领导审议后上报。

(二)专业设置基本情况

学院将组织各二级学院核对专业设置基本情况、更新专业负责人并上传最新人才培养方案。此外,还需上报已停招专业和2025年拟停招专业等信息。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专业设置与调整材料。

1.拟增设本科专业。

(1)已于2024年进行过预申报的专业(包括跨境电子商务、商务经济学、内部审计、网络与新媒体四个专业)。需报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4)、《关于增设XX本科专业的专家论证报告(模版)》(附件5)、《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申请统计表》(附件8)。

(2)预申报专业,计划在2026年申报增设的专业。需报送《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预申报专业申请表》(附件6)、《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专业设置与调整申请统计表》(附件8)。

2.调整专业名称、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需报送《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专业设置与调整申请统计表》(附件8)。

3.停招、撤销专业需报送《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停招/撤销专业申请表》(附件7)、《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专业设置与调整申请统计表》(附件8)。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各二级学院务必于5月22日16:00 前完成材料报送工作。纸质版一式六份经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盖二级学院章后报送至评建办,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pingjianban_zjxy@126.com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5.关于增设XX本科专业的专家论证报告(模版)

6.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预申报专业申请表

7.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停招/撤销专业申请表

8.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专业设置与调整申请统计表

 

 

 

教育评价与专业建设办公室

2025 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