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珠评通字〔2025〕12号
各部门、各单位:
为推进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阶段性任务,确保评建工作规范落实,经学院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第2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常规检查。
一、更新在线链接内容
11月21日前,各部门、各单位需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将《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对照表》(链接:https://365.kdocs.cn/l/cbmGjbvgE6IA)中“负责部门”列选择所属部门的内容(材料类型-存放地点),更新至2025年9月30日。
二、报送总结与计划材料
请各部门、各单位于11月21日前,完成以下材料报送工作:
(一)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24-2025-2学期总结报告(需全面梳理学期内评建工作进展、成效及存在问题);
(二)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25-2026-1学期工作计划(需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及时间节点);
(三)问题清单(针对材料未完成、无相关支撑材料或数据未达标的情况,须逐项列明问题详情、涉及评估指标、具体解决措施,其中解决措施需明确实施步骤、责任人和完成时间节点)。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ingjianban_zjxy@126.com;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教育评价与专业建设办公室(弘毅楼312室)。
三、校院两级督导检查及评价
计划于11月24日至12月12日期间,评建办将组织校院两级督导到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实地检查(检查内容见附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支撑材料准备纸质、电子材料均可,需按观测点分类收集、整理归档,并编制材料目录。
(二)遵循学院公文规定,确保内容的连续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附件:2024-2025学年第2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专项检查评价表
教育评价与专业建设办公室
2025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