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珠评通字〔2025〕14号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2025年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学院正式启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2025年数据填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此次填报的质量监测数据表格设“院校篇”“专业篇”和“学科篇”三部分,包括本科教育、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相关数据,均通过“国家教育大数据中心部校数据网络”采集。共涉及学校基本信息、办学基本条件、思政教育情况、教职工基本信息、学生基本信息、学科专业基本信息、培养过程、培养成效、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工科类专业情况补充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国际合作交流、支撑平台15大类。相关表格的指标解释、内涵说明及填报要求详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数据资源建设指南》(附件1)。
二、责任单位
数据采集工作涉及学院各部门、各单位,具体分工见《高等教育质量监测2025年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2)。
三、时间说明
数据采集时间分为“时点”“学年”和“自然年”三类。“时点”除有特别说明外,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学年”为2024 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自然年”为每年 1 月1日至12月31日,考虑学科数据为首次采集,本次所有涉及“自然年”的数据表均需采集2024年和2025年两个年度,并在系统中按年度设两个数据表分别采集。
各表格对应统计具体时间请参考《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数据资源建设指南》。
四、工作进度
本系统所需录入的数据表中包括基础数据表,须优先采集,否则其他关联数据均不能录入。数据录入顺序和要求如下:
(一)2026年1月4日前,完成基础数据填报,具体包括:
“院校篇”中表 1-1 至表 1-6,表 4-1 至表 4-3,表 4-5 至 4-7,表 5-1至表 5-3,表 6-4,表 6-5,以及“专业篇”中表 7-4,表 7-10。
(二)2026年1月9日前,完成其他数据填报。
(三)2026年1月12日前,完成所有数据审核、校验及相关数据调整,将数据上报教育部数据网络高校节点管理系统。
教育部数据网络高校节点管理系统部分表格模板见《2025年状态数据采集填报模板》(附件3),操作指南见《国家教育大数据中心数据网络高校节点操作手册》(附件4)。建议登录填报系统下载模板,批量导入更准确。
五、工作分工
(一)数据采集与填报采取单位负责制,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数据采集第一责任人,对所提交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各部门、各单位数据填报信息员负责数据采集、填报及提交审核等工作。数据填报完毕,及时提供相关数据电子及纸质文件,部门负责人审核数据并签字、盖章后,提交给责任部门。
(二)责任部门为教育评价与专业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数据审核、业务问题解答、汇总电子及纸质文件等工作。
(三)教育评价与专业建设办公室负责教育部数据网络高校节点管理系统权限分配、数据采集过程中部门间协调、数据审阅及上传、电子及纸质文件汇总等工作。
六、填报要求
(一)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是加强教育督导和教育质量常态监测、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平台数据作为学校质量常态监测、院校评估、专业评估和认证及撰写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重要依据。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和认真组织数据采集工作,要精准把握数据内涵,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客观、全面,要严格执行数据采集时间安排,确保数据采集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本次采集数据内容有较大变化,请数据填报信息员务必认真阅读《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数据资源建设指南》,严格按照指标内涵解释和校验关系进行填报,认真核实每一项数据,必要时可与往年数据进行比较,判断是否存在偏差。
(三)各部门、各单位所填报数据若与其他部门、单位有关,应在填报时加强沟通,相互协作,确保数据一致。
七、其他事项
(一)教育部数据网络高校节点管理系统填报网址为https://qgjydn.zjxyshoufei.cn。信息网络中心将根据更新后《高等教育质量监测2025年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解表》为各部门、各单位创建填报账号及密码,并由评建办于12月2日前单独下发至信息员。
(二)请各部门、各单位数据填报人员于12月2日前加入学院数据填报工作QQ群(群号:606333401,群名称: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群)。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工作联系人:王志宇、赵宗英
联系电话:022-29666710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数据资源建设指南
2.高等教育质量监测2025年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解表
3.2025年状态数据采集填报模板
4.国家教育大数据中心数据网络高校节点操作手册
2025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