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智慧教室、录播教室的管理,保障设备正常运行,维护资产设备安全,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一、录播教室概况
序号 | 类别 | 地点 | 座位数 |
1 | 智慧教室 | 日新楼206 | 60 |
2 | 常态化录播教室 | 日新楼111 | 139 |
3 | 录播室 | 日新楼110 | 126 |
二、使用范围
1、学院组织承办的各类精品课程;
2、经分管院领导批准,由各部门、各单位承办的会议、讲座;
3、院领导参加的各类外事活动。
三、日常管理
1、智慧教室、录播教室的日常管理由实验教学中心负责。
2、教室使用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3、智慧教室、录播教室的使用实行“预约申请—设备培训—使用登记”制度,审批通过且培训合格后方可安排使用。
4、使用部门须提前一周向实验教学中心预约,确定时间和设备需求;使用教师填写《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录播教室预约申请表》(见附件1)后,实验教学中心安排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对使用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培训;培训合格后才可通过审批。
5、实验教学中心定期对室内设施设备进行维护检查,以确保正常使用。
四、使用注意事项
1、使用教师须在预约时间前10分钟进入录播教室,检查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相关设备,避免因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
2、使用部门应安排教师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学生进入录播教室须衣着整洁,爱护公物,不在教室内乱写乱划;严禁携带食物、饮料进入教室,禁止吸烟、随地吐痰等,保持室内卫生整洁。
3、使用结束后,使用教师检查设备,归位桌椅,整理好教室,在《录播教室使用记录》(见附件2)上进行登记,待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消除一切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
4、会议、讲座等活动如需粘贴布标、条幅等,由使用部门负责拆除,确保不留痕迹。
5、使用过程中,如遇设备异常,应立即告知管理人员处理,并详细说明出现故障的原因及现象。
6、严禁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仪器设备、擅自更改设备的系统配置、擅自把设施设备拿出室外使用。
7、录播教室由实验教学中心管理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未经管理人员允许其他人员一律不得重新安装系统及其它软件,不要在该计算机上存储文件。
8、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注意防火、防盗和安全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