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财珠实通字〔2025〕3号
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
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天津市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津教高函〔2025〕22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24-2025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 数 据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范围
1.统计填报的实验室范围:全校所有教学实验室。
2.统计时间范围: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二、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内容及注意事项
1.信息统计数据共有基础报表(基表)7个,详见“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
2.数据填报安排如下:

3.各填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填报前认真阅读“附件2:填报说明”。
4.实验室情况列表详见“附件3:实验室一览表”。
5.各填报单位在2025年9月20日之前,把填报数据的电子版发送至zjsyjxzx@126.com,实验教学中心经过系统检测无误后,把加盖部门章的纸质版交到日新楼309。
实验教学中心
2025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