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习室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3-06-08浏览次数:251

为了保证广大读者能有一个安静、整洁、舒适的自习环境和良好的自习秩序,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维护本室环境和秩序。

二、保持室内肃静,不准讲话、喧哗、打逗,以免影响他人。

三、保持室内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 

四、严禁在自习室用餐或吃零食。

五、爱护公物,严禁乱刻、乱写、乱画。

六、不允许以任何理由、使用任何物品挤占座位,去上课或有事短时间离开可将私人物品放在每个区域的临时存放区。

七、考研自习室内采取座位预约制,采取不清理个人学习资料管理方式,但应严格遵守图书馆内规章制度。预约方式、考勤记录及秩序管理工作由考研工作室制定、执行并最终解释。如违反图书馆制度,则取消考研自习座位使用资格。

八、每日闭馆时,个人物品必须带离出馆,遗留在馆的物品超过3个月以上无人认领,图书馆有权进行处理。

九、个人物品自我保管、贵重物品随身携带,丢失或者损坏,责任自负。

十、严禁将自习室桌椅挪动,一经发现,取消该桌椅使用权。

十一、对上述规定违纪达三次将通告学工部,由有关部门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