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内容
2022—2023年度西部计划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名单》所列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从我市选派一批志愿者到西部地区基层工作(含已招募的第二十四届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为1至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
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关部署,实施乡村教育、服务乡村建设、健康乡村、基层青年工作、乡村社会治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7个专项(见附件1)。岗位设置严格落实基层导向、乡村导向,重点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当地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脱贫县的乡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全国乡村振兴科技引领示范村镇调整。巩固和扩大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的实施规模,助力培养和输送青年人才。巩固乡村教育专项规模,助力提升乡村教育实效。扩大服务乡村建设、健康乡村、乡村社会治理专项规模。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服务期满志愿者扎根当地,深化优秀人才跟踪培养。以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西部计划专项和研究生支教团专项为抓手,进一步凸显西部计划实践育人的功能,凸显西部计划的志愿性,搭建助力志愿者在实践中坚定理想信念、站稳人民立场、厚植家国情怀,练就过硬本领、投身强国伟业的平台。今年,天津市将继续拓宽志愿者派出的口径,在做好对口服务新疆、西藏、甘肃等省份的基础上,积极与其他服务省份沟通协商地方项目(附件2)志愿者派出事宜,不断提高西部计划志愿者选派工作质量。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
1. 高度重视。各高校要充分认识组织开展西部计划的重要意义,西部计划是共青团、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等国家重大战略需要的重要举措,是引导青年人通过西部基层实践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锤炼意志品格、升华志愿情怀的实践育人工程,是为高校毕业生搭建到西部基层干事创业通道的就业促进工程,是鼓励和引导东、中部优秀人才到西部地区扎根的人才流动工程,是推动高校资源参与当地乡村建设发展的乡村振兴协力工程。各高校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高度重视该项目的组织实施,切实将西部计划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2. 广泛宣传。各高校项目办要严格把握时间节点,结合本校实际情况,通过校园网络、微信、电子邮件、线上交流等多种方式,将西部计划实施方案及相关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形成良好氛围。深入挖掘、积极选树学校可亲、可信、可学的优秀志愿者典型,通过组织表彰、事迹宣讲、风采展示等活动进一步弘扬志愿精神,更好地引导毕业生树立面向基层就业创业的观念,鼓励更多的青年将个人理想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之中,在西部基层火热的实践中淬炼成长、建功立业,为党、为祖国、为人民多作贡献,唱响“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的时代强音。
3. 精准实施。各高校项目办要专题研究部署本年度西部计划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克服疫情不利影响,及时传达落实西部计划有关要求。基层团干部和辅导员要重点做好应届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的动员工作,让更多优秀学子了解西部计划政策,怀揣西部梦想,积极为学生答疑解惑,做好校级的选拔及推荐工作,努力选拔出符合条件、真正适合到西部基层发展的优秀学生。
(二)招募选拔
1. 报名方式
各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需登录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官方网站(http://xibu.youth.cn)如实填写报名表并选择3个意向服务省,下载打印后,经辅导员签字、所在院系盖章,交所在高校项目办审核备案。
2. 选拔标准
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到岗之前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通过西部计划体检(体检内容和标准见西部计划官网http://xibu.youth.cn),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志愿服务经历的优先录用。有条件的高校要鼓励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报名参加西部计划,并在保留其入学资格和学籍等方面出台鼓励措施。赴新疆和西藏的西部计划志愿者除符合以上选拔条件之外还要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较强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2)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负责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3)曾获校内外表彰奖励或有志愿服务经历;(4)新疆和西藏发展急需专业的高校毕业生优先考虑;(5)服务西藏专项志愿者要身体健康,符合西部计划赴藏志愿者体检要求。
3. 高校选拔
5月24日前,各高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其在网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要注重审核考察报名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认真组织笔试、面试、心理测试,将选拔出的学生名单及信息汇总上报市项目办。
4. 市项目办选拔
5月28日前,市项目办按照集中招募、集中服务的原则,根据岗位匹配度、学历比例等要求和各高校上报入选学生名单及信息情况,在与对口服务省项目办充分沟通协商基础上,确定各高校的招募指标,并将岗位下发至高校项目办,由各高校完成网上岗位对接,确定志愿者人选。
5. 统一体检及公示
6月7日前,市项目办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由各高校项目办组织本校入选的学生进行集中体检,体检过程严格执行团中央相关体检标准。各高校项目办要在校内对入选学生的名单进行公示,如公示无异议,各高校项目办与入选学生及时签订《招募协议》(一式三份),将志愿者名单和《招募协议》(一份)上报市项目办。
6. 录取志愿者
6月17日前,市项目办根据综合面试、体检、公示情况录取志愿者,同时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确认名单并上报全国项目办,市项目办向志愿者发放《确认通知书》。高校项目办要加强与市项目办的沟通,保质保量完成市项目办下达的招募指标。高校项目办在选拔过程中如出现服务岗位空缺,应将空缺岗位及时报市项目办进行更换或将岗位退还市项目办,由市项目办统一协调完成招募任务。各高校项目办要加强管理、充分利用志愿者人才库,把入选和未入选的报名学生全部纳入其中,在需要更换人选时能够及时补录。
(三)集中培训及上岗
1. 集中派遣培训
7月下旬为集中报到培训时间,市项目办将和服务省项目办确定志愿者报到培训具体地点、联系方式并通知给志愿者。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学位证和本人身份证件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培训。
2. 志愿者信息确认
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应与服务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并于8月15日前登录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方式等有关服务信息。
(四)就业服务
各高校项目办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文件精神,积极争取学校有关部门支持,切实将已出台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并积极争取有利于期满志愿者就业的新政策。
各高校项目办要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本校派出的服务期满志愿者,并积极为志愿者提供就业指导咨询和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要逐步建立志愿者人才库,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对服务期满志愿者的就业创业情况及时进行跟踪调查,加强对期满志愿者的跟踪培养。
三、政策保障
2022—2023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单位《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有关精神享受相关政策。同时结合天津市的实际情况,再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1. 服务期间,志愿者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档案可保留在毕业高校,免收服务费用。志愿者服务期满后,根据本人意愿可回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到其他地区就业,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按照接收单位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接收政策办理相关手续,其择业期根据服务年限顺延。
2. 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有条件的高校可以奖学金的方式鼓励应届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
3. 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4. 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享受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优惠政策。天津选派的志愿者服务期未满1年,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天津公务员,但不享受相关政策。
5.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6. 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后进入天津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聘岗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基本工资标准,进入企业单位的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工资标准。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7. 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8. 各单位出台的政策如优惠于以上政策则参照各单位政策执行。
四、经费保障
1. 财政支持经费
中央财政按照西部地区每人每年3万元(南疆四地州、西藏每人每年4万元)、中部地区每人每年2.4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体制结算方式拨付省级财政部门。地方各级财政要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自身财力,按月足额发放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服务省份按照全国项目办有关要求保障西部计划志愿者食宿,为西部计划志愿者(含研究生支教团)购买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
2. 志愿者体检费
由中央财政给予支持,市项目办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不足部分由市项目办承担。
3. 其它经费
各高校项目办要积极争取在学校经费预算中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用于西部计划培训、项目管理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