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技术要求》、《涉及国家秘密的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审批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各系部应加强网络的安全与保密管理,未经允许,不得私自链接与教学、科研、管理无关的网站,更不得链接非法和含有不良信息的网站。
(一)、不得将各系部重要数据随意拷给其它系部或个人。
(二)、不得将学院各个信息化系统内数据随意拷给其它单位或个人。
(三)、不得以学院信息化数据作为牟取利益的产品。
(四)、各系部要要专门人员负责校园网信息安全保密。
(五)、其它事项参照以上国家规定执行。
(六)、本制度由设备与网络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