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网网络信息管理规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0-08浏览次数:1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信息管理及维护工作,保证网络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健康,充分发挥网络的宣传教育作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校具体实际,特制定了网络信息管理及维护的有关规定。

 

一、网络信息管理责任人

各系部要明确一名部级干部作为网络信息管理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登载的网络信息负全面责任:(一)负责规划建设本系部网络信息系统;(二)负责建立本系部网络信息管理具体规章制度;(三)负责督促、检查、审定本系部网络信息登载,保证登载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四)负责督察删除本系部网络中的错误及有害信息,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二、网络信息管理员

各系部要确定一名网络信息管理员,其职责是:(一)整理和制作网络信息;(二)及时更新网络信息并对原有信息资料备份、保存和归类整理;(三)登载每条网络信息的右下角必须署上系部名称或个人真实姓名;(四)认真如实填写网络信息登载工作日志并存档;(五)负责检查与监管网上信息,及时隔离有害信息,并向主管领导、安全部和网络中心汇报,由安全部和网络中心搜查其邮件来源,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六)做好本系部网络信息系统的维护和建设,搞好本系部网络信息安全与信息保密管理,确保积极健康向上的信息传播;(七)保证网络信息管理权限和密码的保密与安全。

 

三、页面与内容

各系部的网页设计应按照学院相关要求使用校训、校标、校色等,并体现与学院主页风格的一致性。登载网络信息,必须坚持有利于团结、稳定、鼓劲和扩大学院知名度与影响力的原则,及时、客观、真实地反映教学、科研、管理、育人等各项工作情况与业绩。杜绝利用网络从事与教学、科研、管理无关的活动。

 

四、程序与管理

各系部网络信息管理员应及时更新网络信息,登载信息前须经本系部网络信息管理责任人签字同意方可登载,重要内容须报学院党委宣传部审批。凡未经本系部网络信息管理责任人审批,任何人都不能更改网上信息资源或向网内上传任何信息。学院各职能部门也应及时更新相关数据,保持与相关系部数据的同步。

 

五、纪律与要求

各系部网络维护人员不得在维护网络信息过程中,制作、复制、发布和传播下列信息:(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发布不真实的信息的;(十)散布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十一)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