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校园网地址管理细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0-08浏览次数:1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校园计算机网络的统一管理,保证校园网的正常运行,促进校园网的建设和发展,维护有关各方的正当权益,更好地为教学和科研服务,依据《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校园网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学院内需接入校园网的电脑用户。


   
第三条 校园网IP地址的管理和分配由设备与网络中心负责。


   
第四条 校园网用户禁止私自启动动态分配IP地址(DHCP)服务;禁止私设固定IP地址;禁止盗用他人IP地址。违者设备与网络中心有权中断其网络服务,收回其IP地址。


   
第五条 我校IP地址为无偿使用,获得合法IP地址的电脑即可自由访问校内资源。但用户如因违反校园网各项管理规定,设备与网络中心有权中断其网络服务,并给予警告和同报。情节严重的或经多次警告无效的,将撤消其用户资格,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第六条 个人原则上不能申请IP外网地址,申请IP地址需由二级系部管理员到设备与网络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管理员应按照《IP地址申请表》的要求填写真实、详细的资料,填写后必须经本部门盖章方为有效。用户如不再需使用申请的IP地址应及时通知设备与网络中心回收。


   
第七条 IP地址是一种重要的网络资源,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过多的IP资源或设置网关IP


   
第七条 本细则中未尽事宜,按国家或天津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