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部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1-11-02浏览次数:634

学校武装部是在学院党政的直接领导下,在上级军事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学校开展国防教育和军事训练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要求,制定学院大学生军事训练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好大学生军事训练任务,积极开展大学生军事理论课的教学工作;

2.根据国家《国防法》、《兵役法》和《国防教育法》的相关规定,积极组织开展大学生国防教育活动,增强大学生的国防意识和国防观念;

3.根据《兵役法》规定和上级要求,积极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的宣传、咨询和报名、学生退伍复学及学费补偿服务等工作;

4.积极开展“双拥”活动,做好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的登记、统计工作;

5.负责武装工作文件的管理、归档工作;

6.做好“学生教导队”、“国旗护卫队”、“应征兵员预备队”、“大学生军人服务中心”的组建、训练、服务工作;

7.加强对学生训练武器的管理与维护保养,确保武器装备器材的完好与安全;

8.完成学院及上级军事机关安排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