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应征兵员预备队章程

(试行稿)

发布时间:2021-11-05浏览次数:2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应征兵员预备队是武装部指导的为提升我院征兵工作质量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 应征兵员预备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强军思想为思想指引,以精确征集优秀队员建队为根基,培养优良军人作风,建设我院兵员储备基地为任务,同时充分结合我院大学生征兵工作,做到精准发动、精准征集、精准服务,为人民军队输送优质兵员,高标准完成我院大学生征兵工作。

第三条 严格遵守校规校纪,严格遵守应征兵员预备队制度,服从安排。

第四条 爱护装备,爱护公物。

第五条 严守纪律,服从管理,尊重老师,团结同学,爱护集体荣誉,严格要求自身,维护良好形象。

第六条 应征兵员预备队积极响应国务院中央军委一年两征制度,全面了解学院大学生思想,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发动工作,使入伍学生尽快完成从一名新时代大学生向新时代四有优秀革命军人的转变。

第七条 应征兵员预备队的职责是:

(一)学习贯彻兵役法规定及有关政策规定;定期组织军事基础训练和活动;

(二)积极主动开展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和征兵政策宣传;

(三)响应国家号召,带头参军入伍。

第八条 应征兵员预备队纳入学院编制,是常设性职能组织。

第九条 应征兵员预备队受学校党委领导,由武装部直接领导和管理。


第二章 组成和编制


第十条 应征兵员预备队由退伍学生,和有入伍意愿的学生组成。

第十一条 应征兵员预备队实行分队建制,设队长、教导员各一人,分队长若干。

第十二条 依据市征兵办年度征兵报名人数与上站人数要求及各二级学院学生在校生人数比例,组建应征兵员预备队,各学院人数会随年度征兵工作任务数做调整变化。


第三章 纳新制度


第十三条 为满足应征兵员预备队日常基本任务的完成,以及队员入伍、队员离队、发展需要及其他原因造成的应征兵员预备队人数变动,并考虑未来发展储备优质兵员的问题,设立本制度。

第十四条 面试选拔

(一)学生自荐:学生自行填写报名申请表,交于二级学院学工办审核,二级学院审核通过汇总后送至武装部。

(二)组织推荐:各二级学院在学生组织中选拔,向武装部推荐符合要求的学生参加。

(三)以上人员由应征兵员预备队安排统一面试,面试通过者提交入队申请表。

(四)入队申请表经武装部审核无误后,给予办理入队手续,批准正式入队。

第十五条 入队标准

应征兵员预备队参加对象为年满18-23周岁的,我校全日制在校男生、女生(及年满24周岁男性应届毕业生),广泛吸收有参军意愿的大学生参加。

(一)政治要求:征集的青年应当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自觉把个人理想和抱负融入中国梦强军梦。无不良行为、无违法犯罪记录。在校期间遵规守纪、品德优良、团结同学、尊重师长。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二)身体要求:身体健康,无既往病史,无家族病史,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三)视力要求: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四)年龄要求:男生要求年满1822周岁,毕业生放宽至24周岁;女生要求年满1822周岁;当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次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

第十六条 队员面试,正式成为应征兵员预备队队员。并举行入队仪式,授予队衔、队标,进行入队宣誓。入队誓词是:

我是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应征兵员预备队队员。我宣誓:我将恪守军事理念,遵守连队章程,执行连队决定,坚决服从连队管理。以军人的作风要求自己,以军人的理念引导自己,爱党爱校,拥军爱国。


第四章 队长及指导员的选拔标准及职责


队长、指导员为应征兵员预备队的领导,负责全队的工作、管理,并履行以下责任:

第十七条 队长的基本职责

(一)统筹领导全队军事教育训练管理工作,了解全队队员的基本情况,及时掌握各分队情况,组织完成以升旗和国防教育为中心的各项工作;

(二)根据上级指示和意图,下达指示,组织实施,检查落实情兄;

(三)直接组织重大工作,配合学院大型活动,完成重要临时任务;

(四)对预备队机构设置和骨干配备提出建议,按规定程序对队员进行考核;

(五)关心爱护队员,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六)组织完成学院赋予的其他任务。

第十八条 队长的选拔标准

(一)队长选拔要求为退伍学生,在部队表现良好,有一定的管理经验;

(二)对入伍、部队要求及相关流程有一定的了解;

(三)通过学生教导队选拔且有一定组织管理经验;

(四)学习成绩优异,全年内学习成绩无挂科。

第十九条 教导员的基本职责

(一)了解全队队员的基本情况,把控全队队员思想动态

(二)教育和带领队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接受上级决议、命令、指示;

(三)协同队长组织队员进行训练管理工作,并对队员进行思想教育及政治教育;

(四)有针对性的进行思想动员,运用多种方式进行宣传鼓动;

(五)关心爱护队员,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六)组织完成学院赋予的其他任务。

第二十条 教导员的选拔标准

(一)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拥护党的方针,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二)学习成绩优异,全年内学习成绩无挂科;

(三)身体素质良好,无重大疾病;

(四)活动出勤率优秀,无缺勤、迟到、早退现象;

(五)宿舍内务优秀,能够完全按照标准进行内务整理及物品摆放;

(六)有活动组织经验,积极参与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其中担任重要工作。


第五章 队员职责


第二十一条 队员的基本职责

(一)服从管理,遵守纪律,一切行动听指挥,不怕艰苦,坚决完成任务。

(二)尊重老师,团结同学,维护集体荣誉。

(三)努力学习专业课程,自觉接受风纪处和班主任管理,处处做班级同学的表率,努力为学校、班级争光。

(四)爱护装备和公物,艰苦朴素,厉行节约,注重安全,防止事故,维护校园和谐

(五)积极正确的心态接受队员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

(六)严格遵守学院规章制度以及应征兵员预备队制度;

(七)完成队长、教导员给予的其他任务。

 

第六章 主要任务

 

第二十二条 应征兵员预备队的日常工作主要涉及下列几项内容:

()开展由区武装部和学院优秀退伍大学生进行的征兵政策宣传、国防教育等专题讲座。

()观摩体会学生教导队、国旗护卫队的军事训练,有针对性地对预备队学生进行针对性训练。

()结合纪念日、节庆日等时机,组织升国旗、参加军营开放日、参观国防教育基地、祭扫烈士陵园、走访老红军、老八路等活动,结合征兵工作,配合学校和兵役机关开展征兵宣传活动。结合在大学生新兵参军入伍和退役返校时机,开展欢送欢迎仪式。

()定期开展部队内务学习条令条例学习。

()与军队联系,实地体会部队一日生活制度

()选拔思想过硬,军事素质过硬的预备队学生,参与区武装部组织的实弹射击训练。

()模拟体格检查、士兵职业心理测试、政治考核、役前训练等相关流程。

()开展其他国防教育相关活动。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应征兵员预备队全体队员。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