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为使广大适龄青年和家长及时了解相关政策,请开启属于你的专属政策解答。
男兵应征报名对象:
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 18 至 22 周岁(2001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 18 至 24 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 26 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男青年,年满 18 至 20 周岁。
女兵应征报名对象:
上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 18 至 22 周岁(2001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 26 周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3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
下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 18 至 22 周岁(2001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 26 周岁。
问题1:今年兵员征集对象和范围有哪些?
答:
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含高校在校生),重点做好大学生征集工作,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大学毕业生入伍。2022年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报名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问题2:今年兵员征集的年龄有哪些规定?
答:
男兵应征报名对象: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1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18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男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女兵应征报名对象:上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1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3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下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1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问题3:今年的应征报名时间是如何明确的?
答:
全国征兵(男兵)2023年应征报名时间:上半年应征报名: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2月10日18时;下半年应征报名: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8月10日18时。应征报名提示:男兵报名前需完成兵役登记。
全国征兵(女兵)2023年应征报名时间:上半年应征报名: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10日18时;下半年应征报名: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10日18时。
问题4:今年兵员征集的条件有哪些规定?
答: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原总参谋部、原总政治部颁发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征兵政治考核以应征公民本人的现实表现为主,考核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个人基本信息、政治面貌、宗教信仰、婚姻状况、毕业(就读)学校、文化程度、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基本条件:身高,男青年160厘米以上,女青年158厘米以上;体重,男青年17.5≤BMI<30,女青年17≤BMI<24。BMI=【体重(kg)/身高(㎡)】。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外合格。
问题5:今年新兵征集办法有哪些?
答:
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取得本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外地户籍人员也可以在本市报名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应征公民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役前教育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所有应征青年统一登录“全国征兵网”
(网址:http://www.gfbzb.gov.cn),这也是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指定的唯一官方网上应征平台,具有办理兵役登记、接受应征报名、开展政策咨询、查询个人信息、受理监督举报等功能。
问题6:国家和天津市参军优待政策有哪些?
答:
国家优待政策:
1.退役大学生报考硕士研究生。可选择“退役大学生士兵”硕士研究生每年8000人专项招生,也可选择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2.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代偿。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3.大学生在军队发展优势。士兵可以通过考学、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成为军官。义务兵期满可选改为军士,表现特别优秀的义务兵可提前选改为军士。
4.退役军士安置优待政策。服役满12年军士,50%以上安置到事业单位工作。军士满16年或服役满18年,可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照规定享受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等。
5.军人和军属就医“三免四优”。军人、军人配偶和军人未成年子女,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免费;军官、军士父母及配偶父母,到具有医保资质的军队医疗机构就医,在医保结算并扣除完全自费部分后,门急诊费用减免20%,住院费用减免50%,若是农村合作医疗报销50%,报销后再减免50%。
天津市优待政策:
1.大学毕业生优先批准入伍。专科(含高级工)以上毕业生,凡体检、政考“双合格”的,原则上优先批准入伍。
2.专科学生退役免试读本科。全日制专科学生入伍,退役或复学并完成学业后,可免文化课考试申请专升本。
3.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普通高校在校生士兵退役后复学,可申请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4.公务员定向招录。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退役1年内,可报考本市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考公务员的职位,且每年设置一定比例职位定向招录天津籍退役大学生士兵。
5.报考机关选调生。本市机关组织开展选调生招录工作,对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放宽政治面貌、学生干部、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等方面的条件。
6.事业编定向招聘。各事业单位以本单位年度定向招聘范围计划招聘人员总量的10%左右确定比例,或安排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聘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
7.报考军队文职。服役满5年以上且被评为“四有”军人或者获得嘉奖以上奖励的退役优秀大学生士兵,参加军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的,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5分。
8.报考消防救援队。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每年拿出计划招录总数的1/3指标定向招录从本市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核测试合格的直接录用。
9.立功安置政策。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个人三等功奖励的,由政府按一定比例和有关规定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义务兵家庭优待补助。优待金额标准每年42404元,退役后可领取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5万元。
11.军士家庭补助。从本市入伍的义务兵选改为军士,以及从本市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军士进入下一军衔等级的,每年发放军士家庭补助金8480元。
12.在津落户优待政策。从本市入伍的非天津籍大学生士兵(含高职及以上)退役复学的,可将户口迁至学校学生集体户;毕业后,可将户口迁至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津名下住房,也可迁至入伍所在区人才集体户。从本市入伍的非天津籍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生士兵退役2年内,可将户口迁至入伍时所在区人才集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