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之要求细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1-07浏览次数:1187

一、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2. 遵守校规校纪,不违反纪律,对自己严格要求。

3. 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成绩良好。

4. 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活动或参与学生工作,表现良好。

5. 基本符合以上条件,并由入党联系人考察,党支部讨论确定。

二、 入党积极分子应达到的要求:

1. 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树立正确的专业思想,刻苦学习,成绩良好。

2. 自觉遵守校、院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学院纪检工作,所在班、所在宿舍中发挥带头作用。

3. 提高道德修养、文明修身。

4. 积极参加党组织号召参加的活动,执行党组织安排的任务。

5. 自觉学习邓小平理论,关心政治,自觉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有较好的理解。

6. 积极主动的向入党联系人如实的汇报思想动态,自觉的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按期向党支部递交思想汇报。

7. 广泛联系群众,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处理好个人与集体的关系。

8. 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积极进取,带动广大同学积极向上。

9.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学雷峰活动,提高自己的实践水平,增强自己集体主义观念和奉献精神。

10. 端正入党动机,自觉抵制不良思想侵蚀,以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的考验。

三、入党积极分子成熟的基本条件:

1. 培养考察时间为半年以上,通过了团组织的推优,党校的培训。

2. 学习成绩在班上达到良好以上。

3. 担任社会工作积极,表现良好。

4. 模范遵守校规校纪。

5. 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党外群众放映良好,党内能通过讨论,能够在群众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6. 对党有正确的认识,入党动机端正,有较好的政治理论修养,政审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