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总支及总支部成员工作职责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1-07浏览次数:939

党总支工作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院各项决定在学院的贯彻执行。根据学院党委的计划和安排,积极向师生员工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时传达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和学院的各项决议、决定,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并通过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群众一道共同贯彻执行。

二、参与学院行政领导班子重大问题的讨论,共同决定学院教学、科研、人事、学生事务、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学院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党总支部委员会要与行政领导班子经常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并通过多种渠道动员党员和群众积极支持行政领导的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帮助解决。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党员和非党员干部,都应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三、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的工作。

(一)加强党总支部的自身建设。党总支部委员会的成员应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增强党性,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负责,积极做好党内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做好群众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集体领导制度,严格实行双重组织生活的制度,定期开好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

(二)加强党员的教育工作。根据学院党委的统一要求和学院的实际,制定党员教育的实施计划。经常了解和分析学院党员的思想状况,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特别要抓好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章的学习活动。教育广大党员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大局、讲团结、讲稳定,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全党工作的大局,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廉洁奉公,遵纪守法,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个人主义和腐朽的生活方式的侵蚀,按照党章规定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学院的改革和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三)严格党员的管理工作。党总支部要根据学院党委的统一要求,认真组织好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表彰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干部,认真组织对党员的考核鉴定,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检查基层组织监督党员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纪、国法和政纪的情况,对不履行义务的党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对违纪的党员要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做出组织处理,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抓好党风建设,教育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自觉地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论行动,同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现象作斗争。

(四)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总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党员大会,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通报情况,听取党员的各种意见,要定期检查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情况,采取措施,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党员每月参加1—2次组织生活,党总支部领导班子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五)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审查党支部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在学生党员的发展中实行学生入党公示制度,以确保新党员的质量。党总支部要从政治的高度,重视和抓好在教师中,特别是在中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中培养发展优秀分子入党的工作。党总支书记和教师党支部书记要积极主动联系教师入党对象,着力抓好教师党员比例偏低的系、部、教研室的党员发展工作。

(六)检查党支部对学院党委决定、指示和党总支部布置工作的执行情况。及时研究处理党支部反映的意见、要求和问题,根据教工、学生等党支部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分类指导他们做好工作,开展各项活动。定期分析党支部的情况,做好支部委员特别是支部书记的培养、教育、选拔工作。

四、领导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根据学院党委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出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计划,统一协调,组织实施,形成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新格局。

(二)要对师生员工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国情和校史教育,理想、道德和革命传统教育,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教育。通过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觉悟,抵制和批判各种错误思潮,帮助他们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振奋精神,增强凝聚力,为把学院早日办成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居于全国一流大学而努力奋斗。

(三)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不同层次进行。首先要做好党内的思想政治工作。教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由党总支部直接抓,主要通过教工党支部加以落实。行政领导也要结合业务和管理工作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党总支部的领导下,由负责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政治辅导员和班主任具体负责。党总支部要有计划地安排部分党员教师,特别是青年党员教师担任班主任,大力加强全体教职员工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意识,真正形成“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良好氛围。

做好教师的思想工作。特别要重视青年教师在政治上和业务上的成长。对他们要热情关心,严格要求。党总支部要同行政领导一起研究、制定、检查、落实教育培养计划。

要坚持把德育放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首位,经常了解和分析学生思想动态,及时提出工作的任务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四)关心群众的疾苦,做好日常的思想工作。要经常了解和研究师生员工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尽力解决他们的困难,为群众办实事。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同时积极引导他们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

五、协助学院党委做好学院领导班子人选的民主推荐、考察、民主测评等工作,做好学院干部的教育、管理及统战工作。

(一)要全面准确地贯彻执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推荐、选拔干部。

(二)对党政领导班子的配备与领导干部的选拔,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可以向学院党委提出建议,并协助党委组织部门进行考察。对学院行政管理干部的任免,在听取党支部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向行政负责人提名推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后,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审批。

(三)参与讨论学院教职员工在出国、晋升以及引进人才等方面的相关工作,严格把好政治关,防止工作中的不负责和草率行为。

(四)加强对学院干部的教育和考察工作。干部的教育主要是对干部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政治责任感、工作事业心的教育以及必要的科学管理知识的教育,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和年终工作总结等工作,对干部进行考核。

六、领导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党总支部要把工会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应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团结教育学院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为教职工排忧解难方面的作用。热情关心共青团和学生会的工作,经常地、及时地通过它们听取学生的意见和要求,支持它们根据青年的特点开展各项活动。

七、党总支部要按照中央规定的方针、政策,认真做好统战工作,帮助民主党派加强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党总支部和行政领导要定期向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通报学院的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党总支部成员的职责

    一、党总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一)主持党总支部的全面工作,负责制定党总支部的工作计划,安排党总支部的工作,主持召开党员大会和党总支部会议,将党总支部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及时提交党总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参与讨论和决定学院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及党总支部党员大会、党总支部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检查党总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向党总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负责抓好党总支部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组织党总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党总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党总支部的集体领导作用。根据学院党委的安排,定期组织召开学院党政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指导,了解党支部建设情况,检查督促党支部的工作。

(四)经常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及群众的思想状况,发动党总支部成员和党员做好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与党总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团结同志,加强修养,相互配合,协调学院内部党、政、工、团、统战负责人的相互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做好工作。

(六)组织制订、修改和废除党务系统规章制度,签发以党总支名义发出的公文、函电。

(七)负责完成学院党委安排和部署的其他工作。

    二、党总支部副书记主要职责

(一)在党总支的领导下,协助总支书记开展党务的工作,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二)协助党总支书记开展工作,党总支书记外出时,由党总支副书记履行党总支书记的职责,主持党总支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全院的学生工作,指导学生党支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做好学生思想动态调研工作,及时把握学生中的思想倾向,做好学生的理想政治与道德教育,建立和建全各项激励措施,严格校规校纪。

(四)领导学生党支部、团总支、学生会工作,指导班主任、学生干部有效开展工作。认真抓好学生党支部的思想、组织建设,积极做好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教育工作和党员发展工作,上好党课。

(五)指导团总支积极开展素质教育工作,有计划、有目的的开展各种有益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负责大学生综合能力的提高以及综合素质、实践技能培训工作;抓好在校生的寒暑假社会实践工作。

(六)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和部署,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学生的入学教育、军训、职业生涯规划、贫困生、奖励、处分、综合评定和操行评定等工作。

    三、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

(一)协助党总支部书记组织开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决议的活动,对党总支部的组织工作提出建议。

(二)了解和掌握党总支部的组织状况,按计划组织党总支部和检查督促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按党章和上级有关选举工作的规定,积极做好党总支部改选的组织工作。

(三)收集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和支部组织工作方面的情况。对支部的组织建设提出建议,并在党总支部讨论决定后负责组织实施。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组织评选优秀党员等活动。

(四)根据党总支部的实际情况,提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意见及安排,具体组织评议党员的工作。

(五)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组织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工作计划,经党总支部讨论通过后主持实施。按照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审查和办理吸收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考察和转正的手续。

(六)做好党员的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党员鉴定和考核。党员组织关系,检查收缴党费和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工作,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组织好党员统计。

    四、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决定的宣传工作,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按照党总支部决议,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出思想政治工作的计划和措施,协助书记抓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党员教育计划,与工会、团组织、学生工作负责人共同拟定对学院师生员工进行政治理论、形势任务教育计划及政治学习计划安排,经党总支部讨论通过后,主持实施。

(三)配合行政负责人对所属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校风、校纪教育,鼓励其做好本职工作,了解和掌握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的先进人物,宣传他们的事迹和经验,提出奖励和表扬的建议。

(四)协调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五、纪检委员的主要职责

(一)协助党总支部抓好党风党纪工作,根据校纪委和党总支部的安排,对党员进行党风和党纪教育。

(二)检查了解支部和党员执行党章、准则、条例,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决议和遵守党纪的情况,对违纪党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办理处理手续,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的情况。

(三)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受理党内外群众对党员违纪的检举、控告和申诉。

(四)经常向党总支部及上级纪检部门汇报和反映学院的党风、党纪情况。

(五)协助学校监察机关和学院行政领导处理非党员教工的违纪案件。

此外,保卫、青年等委员应在党总支部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总支部中相应的工作,履行其职责。

    六、文体委员的主要职责

     在党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管党总支文艺体育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和提出文艺体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学院党委指示和要求,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好文艺体育工作。

    (三)协助学院领导搞好精神文明、创先争优等自身建设活动。

    (四)协助工会、团总支搞好有利于团员、青年和职工开展健康有益的各种活动。

    (五)完成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