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天津市政工专业人员政工专业理论培训考试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09浏览次数:842

(津政职办通〔2015〕2号)

各区县、各系统、各有关单位政工职评办:
  按照《天津市政工专业人员2015年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意见》的要求,我市政工专业人员2015年政工专业理论培训将于近期开始。现将培训报名及开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15年4月7日至4月30日(周六、周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报名采取分期分段进行,时间明细附后)
  2. 报名地点:市政工师进修学院统一组织的培训班、补训班报名地点为天津市政工师进修学院(本市河西区台儿庄路40号,金阜桥旁中国交通物资华北公司院内三楼306室)。
  区、县自行举办的初、中、高级培训班、补训班报名及上课的时间、地点由办班单位自行决定,并通知参训人员。接此通知后即可组织报名,培训计划及参训人数请于4月底前书面报送市政工师进修学院。
  3. 参训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本人继续教育证和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及培训费。(因继续教育证登记的有些课程已过时效期,请详读文件附件3,以免漏训影响职称的正常申报)
  4. 属特困企业的参训学员,持“天津市困难企业大龄下岗职工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确认表”复印件和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须加盖公章),经市政工职评办有关领导批准后,可免交培训费。
  二、上课时间、地点
  参加市政工师进修学院统一组织的培训班、补训班开课时间、地点,报名时另行通知。
  三、收费标准(含报名费、串讲费、 考务费等)
  高级应训班

新世纪
管理心理学
教 程
发展史
培训教材
合 计
630元
 
520元
 
 
400元
  
    注:凡在2005年-2011年期间已参加过《新世纪的思想政治工作》课程的培训者,
  今年无需补训《管理心理学》。
  
  高级补训班

教 程
公文写作
发展史
培训教材
合 计
420元
 
260元
 
 
220元

  中级应训班

教 程
公文写作
发展史
培训教材
合 计
530元
 
420元

    注:凡在2005年-2011年期间已参加中级政工专业理论的培训者,今年无需补训
  《公文写作》。

  中级补训班

发展史
培训教材
合 计
220元

  初级培训班

发展史
培训教材
合 计
370元

  四、具体要求
  各级政工职评部门要高度重视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依照《天津市政工专业人员2015年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意见》和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政工专业人员培训组织工作和政策咨询工作。
  各级政工职评部门接此通知后,应尽快传达落实。要求参训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尽早报名,以免耽误申报与评审。凡超过报名截止日期的一律不予补报。
  各自行办班单位在培训考试结束后,应及时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及相关情况、培训成绩等按初、中、高级班及补训班分类,分别造册,报市政工师进修学院审核,并由市政工师进修学院在参训学员《继续教育证书》上加盖培训合格章。
  五、咨询与联络
  政工专业人员专业理论培训班有关问题的咨询,请与天津市政工师进修学院联系。
  联 系 人:周惠萍   王  静
  联系电话:2339.1756
  传真电话:2313.5122
  网    址:www.tjzzp.com
  附件:1.政工专业人员政工专业理论培训有关免训政策
     2.理论培训分期分段报名时间安排
     3.继续教育新、老证书有效期限的使用说明


天津市政工职评办公室  
天津市政工师进修学院  
2015年3月23日

   
    附件1:政工专业人员政工专业理论培训有关免训政策
 1.男满55岁、女满50岁,可免于参加晋升前政工专业理论培训与考试,达免训年龄之前应按期参加培训而未参训的,缺失课程需参加补训。
 (2015年免训年龄界定时间为男:196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女:196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2.参加市自考委和市电大举办的“思想政治工作与管理”专业大专学历班和参加天津师范大学举办的“政治学与行政学”学历班学习,并已取得学历证书的申报人,可免于晋升前政工专业理论培训考试。

    附件2:理论培训分期分段报名时间安排
 4月7-10日
 红桥区  总工会  卫生计生委  交通运输委
 管理局  团市委  妇 联    体育局
 水务局  发改委  工信委    政法委
 供销社  科 委  宣传系统   市级机关工委
 4月13-14日
 和平区 河东区 农 委 金融局  建 委
 4月15-17日      教育工委 
 4月20-24日     国资委
 4月27-28日     河西区  河北区  南开区  商务委
 4月29-30日     其他单位

    附件3:继续教育新、老证书有效期限的使用说明

    1.继续教育老证:首页上盖有“3-2002”字样,培训内容为《政工理论教材》者,此证于2013年起一律作废;
    2.继续教育证上时间为2004年,学习科目为《面向新世纪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思想政治工作发展史》的继续教育证书一律作废。持此证者,拟申报高级需参加《新世纪新阶段的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心理学》课程的培训,拟申报初级需参加《思想政治工作发展史》课程的培训;
 3.继续教育证上盖有《面向新增三个章节》者,需参加《新世纪新阶段的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心理学》课程的培训。
    注:报名时请携带盖有2005-2014年期间参加晋升前继续教育培训及2014年网络培训记录的培训证书。
另附课程安排:
    2015年政工人员专业理论培训高级班课程表
    http://www.tjzzp.com/system/2015/04/07/011208724.shtml

    2015年政工人员专业理论培训中级班课程表
    http://www.tjzzp.com/system/2015/04/07/011208726.shtml

    2015年政工人员专业理论培训初级班课程表
    http://www.tjzzp.com/system/2015/04/07/01120872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