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院10周年书画、摄影作品比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15浏览次数:839

各党总支并部级单位:

    2016年10月,珠江学院将迎来建院10周年华诞。为展现学院十年来发展历程、办学成果,展示全体师生员工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和蓬勃向上的校风校貌,塑造学院良好的社会形象,激发广大师生爱校荣校热情,学院决定开展书画、摄影作品比赛。现将此次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献礼校庆,绽放精彩。

    二、活动宗旨
    展现校园文化风采,反映学院办学成果,献礼10周年校庆。

    三、组织工作
    主办单位:党委办公室
    协办单位:学工部、图书馆

    四、参赛对象
    所有教职工(含兼职教师)、学生(在校生及校友)等。

    五、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书法作品——“珠江情韵”
    书法类(含硬笔、软笔)作品宽度限为2尺,长度不限(硬笔类作品须使用统一硬笔书法专用纸),草书、篆书须另附释文。可自撰诗词、联、赋等,不可简繁字体混用;作品无需装裱,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写明作者姓名、性别、标题、系部单位名称(院系班级)及联系电话。

    (二)绘画作品——“珠江印象”
    作品应围绕主题,体现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画种、规格不限,绘画(中国画、水粉、水彩、素描)作品均可;强调原创性,严禁抄袭,作品要富有灵性和创意;作品小样一律用8开纸手绘,另附10字以内的标题和1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作品无需装裱,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写明作者姓名、性别、标题、系部单位名称(院系班级)及联系电话。

    (三)摄影作品——“珠江存真”
    摄影作品应围绕校园景致(如建筑物、风景、教室等)和人文气息(如寝室文化、课余活动、校园生活等)。作品须为原创、实景拍摄,不包括多次曝光、合成的图片及经过技术处理的图片(可调整对比、颜色和适当裁剪)。作品可分为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5张,需标明顺序号),每位参赛者投稿数量不超过15篇。

    六、作品报送要求及评奖评选

    (一)作品报送要求
    1. 所有参赛作品以党总支为单位,按照书法、绘画、摄影三种类别分别填写《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书画、摄影作品比赛报名汇总表》,于2016年5月13日前报送至党委办公室。(办公地点:弘毅楼405;办公邮箱:zhujiangdwxcb@126.com)。
    2. 参赛作品一律为彩色电子版JPG格式文件(书画作品需先拍摄成图片上报,终评阶段再上报作品小样),单张图片需进行重命名,命名格式:作者单位—姓名—作品名称。
    3.参赛作品均以文件夹形式上报电子版。文件夹命名格式为书法/绘画/摄影—作者单位—姓名。文件夹内包含作品、作者及作品详细信息。其中作者及作品详细信息需另附word文档予以说明,内容包含作品名称、作品说明、创作时间、作者系部单位名称(院系班级)、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等。

    (二)评奖评选
    参赛作品将由学院组织专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作品思想性和艺术性评选个人奖若干,并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奖励,优秀作品将通过网站等形式予以展示。

    七、其他说明

     (一)入围和被采用的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所有,学院可根据需要自行用于校园活动及学院形象的宣传展示。
    (二)参赛作品如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活动主办单位无关。
    (三)本通知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党委办公室

2016年3月15日

    附件: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书画、摄影作品比赛报名汇总表.doc